附一 广东省、湖南省关于建立长期稳定经济技术协作关系的商谈纪要

  附二 湖南与广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经济技术协作的商谈纪要

  附三 湖南省、深圳经济特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技术协作协商纪要

  附四 我省与广东发展联合协作的十条优惠政策

各地、州、市委,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由熊清泉同志率领代表团于七月中旬到广东商谈加强湘粤间横向经济联合,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问题。这次赴粤商谈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代表团的报告转发给你们。省委、省政府认为,这个报告提出的一些指导思想符合中央改革、开放、搞活的精神,反映了湖南的实际;报告所提的一些改革措施和今后工作的意见也是切实可行的。希望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对这次代表团与广东商谈议定的协作意向,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单位具体洽谈,抓紧落实,以进一步推动我省横向经济联合的深入发展。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87年8月15日

关于赴粤商谈经济技术协作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

  为了更好地学习广东改革、开放、搞活的经验,寻求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建立湘粤间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以熊清泉同志为团长,黄道奇、俞海潮同志为副团长的省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一行二十九人,于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至十七日到广东省进行了参观访问,重点考察、访问了广州市和深圳特区。广东省对这次访问极为重视,事先作了积极准备和周密安排,给予了热情接待。广东省委书记林若、省长叶选平、省委常委刘维明、省顾委副主任许士杰,省委副书记兼广州市委书记谢非、市长朱森林,副省长兼深圳市委书记、市长李灏,副省长匡吉等领导同志会见了代表团全体成员,并多次同熊清泉、黄道奇、俞海潮等同志进行了诚恳的商谈,两省有关委办厅局的负责同志就如何进一步发展相互间经济技术协作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对口洽谈。双方本着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取长补短、互惠互利的原则,坦诚相见,密切合作,使此次商谈获得了圆满成功。

  (一)

  这次赴粤商谈经济技术协作的成果超出了我们原来的预料,收获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统一了思想认识。两省领导都认为,湘粤间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是加强商品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振兴两省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两省在经济建设中各有优势,把彼此的优势结合起来,建立更为密切的经济联系,必将产生巨大的互补效益。据此,双方议定,各自要切实加强宏观指导,把过去零星的、自发的联合与协作推向有组织、有计划、有选择的联合;把过去内容单一、形式单调的联合推向多元化、集团性的联合;把过去不自觉的、被动的联合推向积极的、主动的联合;使分散的优势转为集中的优势,资源的优势转为经济的优势,潜在的优势转为现实的优势。双方决心从各方面创造条件,为加强联合提供方便,形成一个联合协作的大气候。

  2、研讨了互惠互利政策。发展横向联合,关键是政策要富有吸引力。要在不违背中央总的方针政策的原则下,敢于从实际出发,提出优惠政策。这次行前我们拟定了与广东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的十项优惠政策(附后)。这些优惠政策在广东宣布后,得到对方一致的好评。广东省认为,这是富有远见的开明政策;一些在粤工作的湘籍同志反映这是富湘的政策。深圳市也公布了内联企业的十项优惠政策(附后)。双方都认为,这些优惠政策具有较大吸引力,利用这些政策可以办成不少事情,特别是在发展外向型经济和中外联合企业方面大有可为。

  3、商谈了一批新的意向性的协作项目。经过多次反复磋商洽谈,共达成协作项目一百七十八项,并在一些重大项目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具体内容见纪要)。

  4、扩大了影响。代表团出访前,广东新闻界的同志来湘进行了考察采访,回去后,介绍了湖南不少情况。代表团在粤的访问活动,广东各大报和广播、电视以及部门港澳报纸都作了连续报导。在访问期间,我们广泛接触各界人士,在广州、深圳召开了在粤工作的湘籍人士座谈会,介绍了我省建设的情况,使他们对家乡有了更多的了解。不少湘籍同志说,过去总觉得湖南经济发展不快,实力不强,听了介绍后,感到家乡不仅资源丰富,许多方面都有一定的实力,只要坚持这样搞下去,湖南是有希望的。

  (二)

  这次赴粤访问的成果不仅体现在达成了一批意向性的协作项目,更主要的是学习了广东改革、开放、搞活的经验,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在粤期间,我们参观了一些工厂、农村、商店和贸工农联合体,与部分基层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对广东总的印象是:放得开,搞得活,上得快。上得快是由于搞得活,搞得活又是由于放得开。

  在三中全会前,广东和湖南经济发展水平大致差不多,除轻工业总产值广东高于我省外,重工业总产值两省大体相等,农业总产值我省比广东还高一些。但实行改革开放搞活以来,广东经济建设步伐大大加快,在许多方面已远远走在我们前面。去年,社会总产值,广东一千二百八十二亿元,我省只有七百一十三亿元;工农业总产值,广东为九百五十六亿元,我省为五百九十一亿元;外贸出口总额,广东为四十二点九亿美元,我省仅六点一七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广东为一千一百一十七元,我省七百九十五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广东为五百四十六元,我省四百三十九元。广东这些年上得快,除中央对广东实行了一些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外,我们体会主要有这么几点:

  第一,广东各级领导思想解放,敢于冲破旧的框框,敢于排除"左"或右的干扰,敢于开拓创新。我们在与广东同志交谈中,感到他们想问题,做决策,定规划,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把经济搞活,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在这个前提下,再来研究如何加强宏观指导。凡是看准了的东西,不管是有"左"的还是有右的干扰,他们都始终坚持不懈的抓下去,不走回头路。在这方面,我们是有差距的。例如,我们在研究决策某些问题时,往往从统和管的角度考虑得多,结果总是在收和放上兜圈子,走了一些弯路。

  第二,广东搞活的政策措施灵活。他们在国家总的方针政策指导下,敢于实事求是,采取变通的办法。例如,在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他们根据试点的经验,采取了一些灵活的措施,极大地激发了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显著效果。他们采取灵活政策的目的全在于搞活企业,搞活基层,"放水养鱼,藏富于民",更好地发展生产。这一点很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学习。

  第三,广东从上到下商品经济意识浓,价值观念强。广东的同志介绍说,这几年改革开放的中心议题,就是如何从产品经济转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上来,围绕发展商品经济,更新观念,建立制度,检查工作,考察干部。现在,广东从省到市地县各级选拔使用干部,衡量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他所领导的那个地区和单位,商品经济是不是发展了,经济效益是不是上来了,人们的生活是不是改善了。正由于这样,在广东出现了这样一种社会风气,谁会搞商品经济,谁就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在广东,内贸部门也从事外贸经营,外贸部门也抓内贸工作,工业部门能经营商业,商业部门也办工厂。生产上去了,货源就多了,市场也就繁荣了。我们与广东同志的接触中,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他们商品经济的观念很强,大家一个心眼地把生产搞活,把经营搞活,千方百计地增加经济效益。

  第四,广东善于利用和发挥自己的优势。他们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全省在国外的华侨、外籍华人约二千万人,分布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港澳五百多万同胞中,广东籍占百分之八十以上。这是广东对外开放的最大优势。他们大胆利用这一优势,大量引进外资和技术。仅"六五"期间广东就签订利用各种外资合同五点七九万宗,引进外资八十一点四七亿美元,与外商联合兴办企业三千多家;引进设备五十万台(套),生产(组装)线一千七百多条。开放几年,全省面貌大变。当然,在毗邻港澳,华侨众多这一点上,我们无法与广东相比。但我们毗邻广东,与广东有四万多公里的接壤线;而且在广东的湖南老乡很多,不下一百万人。广东能利用港澳搞"三来一补",我们同样可以利用广东搞"三来一补"。过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做得不够的,总感到广东这个市场既可爱又可怕,想利用又不敢利用,尤其是担心"广东物价,湖南工资",难以承受。这次访问,对我们有很大震动。我们也要像广东那样,加快改革、开放、搞活的步伐,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来振兴湖南经济。

  (三)

  看广东、想湖南,下一步怎么办?我们有这么几点打算:

  首先要统一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比广东,我们最大的差距,就是思想还不够解放,特别是商品经济意识不浓。一些湘籍在粤工作的领导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唯楚有才,湖南人杰地灵,出政治家,出军事家,出文学家。湖南人会打仗,会出书,会种田,就是不会做生意,很少出经济学家。这确实反映了我省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状况。商品经济的观念不加强,湖南经济很难上得去。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两个基本点的教育,把去年已经开展的关于增强商品经济意识的讨论引向深入。要使大家真正懂得,商品经济的充分发挥,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社会如果不搞商品经济,就会严重妨碍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无法充分发挥。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基础上搞社会主义建设,这就更需要发展商品经济。这些观点,要反复地宣传,使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头脑中深深扎根,在全省上下形成一个发展商品经济的浓厚气氛。

  其次,要联系湖南的实际学广东,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形成湖南的特色。我们搞对外开放,发展横向经济联系,要有自己的"拳头"和"王牌",这样腰杆子才硬,联合协作才有吸引力 。我省农业上的粮食、牲猪、苎麻、烤烟,工业上的机电产品、有色冶炼、苎麻加工、石油化工等,是有实力的,是洽谈联合协作项目的重要砝码。今后,我们要更加集中力量,发展自己的优势行业和优势产品,形成自己的特色,发展自己的拳头产品,在联合协作中真正做到等价交换,互惠互利,取得互补效益。

  第三,发展横向经济技术协作,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内容。要以开放对开放。 而不要以统对放。广东是越到下面越活, 越往下面商谈越容易成交。在这方面,我们的思想一定要宽一些,要允许跨部门、跨行业的经营。如果我们在这方面有所突破,经济发展的路子就能越走越宽,横向经济联合就会有更大的发展。

  第四,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要立足省内,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来安排组织全省的工农业生产。为此,要大力发展并切实办好对外窗口,多办中外联合企业。广东在这方面是有很多经验可以学的。他们在香港有一千四百多人,在世界一些主要市场都设有窗口,办了企业。我省要放开手脚,大胆地发展外向型企业,不仅在深圳增设窗口,兴办联合企业,还应争取在香港和国外设窗口、办企业,把我们的产品打出去,拿到国际市场上去经风雨,见世面,经受检验。同时也通过这些窗口和联办企业,带回资金、信息、技术,带动和加强省内大本营的技术改造和发展。为此,我们要积极申请批准一批创汇较多的企业有直接出口成交权。这是一个战略性的问题,一定要下力量办好。

  第五,要抓紧落实好这次洽谈的协作意向。这次洽谈没有企业参加,大部分项目还是意向性的,具体落实的工作量还很大。我们已责成省协作办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协调,组织有关企业与对方具体洽谈、落实,以巩固和发展这次广东之行的效果。

  附:一、《广东省、湖南省关于建立长期稳定经济技术协作关系的商谈纪要》

  二、《湖南省、广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经济技术协作的商谈纪要》

  三、《湖南省、深圳经济特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技术协作协商纪要》

  四、《我省与广东发展联合协作的十条优惠政策》

  附一 广东省、湖南省关于建立长期稳定经济技术协作关系的商谈纪要

  为了更好地交流改革、开放、搞活的经验,寻求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建立湘粤间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以湖南省省委副书记、省长熊清泉为团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道奇和副省长俞海潮为副团长的湖南省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于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至十七日在广东省进行了访问。广东省省委书记林若,省委副书记、省长叶选平,省委常委刘维明,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许士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明,副省长匡吉等党政领导同志会见了代表团全体成员,并多次进行了认真的、诚恳的商谈,两省有关委办厅局的负责同志就如何进一步发展相互间经济技术协作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对口洽谈。代表团在粤期间,重点考察访问了广州市和深圳特区。双方对这次商谈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决心进一步加强彼此间的横向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促进两省经济的共同繁荣。

  (一)

  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发展湘粤间经济技术协作有着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两省山水相连、唇齿相依,历来交往就十分密切,特别是贯彻中央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以来,相互间横向联系更为频繁。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拥有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广州、湛江两个开放城市和海南岛,以及珠江三角洲开放地区,信息灵通,政策灵活,在改革开放中放得开,先走了一步。湖南农业有优势,重工业基础好,交通便利,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农副产品资源和旅游资源。广东和湖南两省建立更为紧密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互为依托,互相补充,必将推动两省经济更大的发展。

  湖南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诚恳欢迎广东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与湖南建立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长期稳定的联合协作关系。为此,代表团公布了向广东提供的十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广东到湖南联合兴办企业,所用贷款在新增利润中实行税前还贷,所得利润按投资比例分成,湖南可让利百分之十或更多一些;广东到湖南老少边穷地区联合协作的项目、两省联合开发能源和交通的项目,免征所得税三至五年;联合开发资源和短缺原材料,按优惠比例、优惠价格供给广东;广东到湖南搞来料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的协作项目,其劳务费可比广东低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联办企业生产的新产品享受优惠免税政策;对支援湖南建设的科技、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待遇从优。

  广东对湖南提出上述优惠政策,表示欢迎,认为这将有利促进两省经济技术协作更大规模的发展。广东有十四个市(地)和八十四个县也都制定了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优惠政策,诚恳欢迎湖南进行联合与协作。

  (二)

  经过多次认真的商谈,双方一致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在经济、科技、人才、资金、物资、资源开发、外贸出口、引进技术和信息交流等方面,开展长期的、全面的协作,重点放在以下六个方面:

  1、联合开发资源和短线原材料。双方商定对已签协议和意向的电解锰、金属镁、生铁等协作项目,要抓紧洽谈实施;对这次初步商谈经双方同意的项目,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或企业具体洽谈,抓紧落实;对双方都有愿望、但条件暂不具备的项目,可各自进行调查论证,积极创造条件,以便早日联合开发。在这次商谈中,湖南希望两省联合开发湘南,广东认为这不仅是湖南的需要,对广东经济发展也十分有利。双方愿意探讨在湘南逐步建立稻谷、苎麻、烤烟、瘦肉型猪等基地的可行性。湖南愿意向广东提供符合规格的杂交稻种子,将由双方的有关县直接联系挂钩。广东省要求每年调进一定数量的烤烟,湖南表示在扩大烤烟种植面积后,予以满足;湖南供应广东湛江烟厂凤凰晒烟,广东要求长期稳定保持这一供应渠道,湖南表示同意。湖南要求以补偿贸易、联合经营或物资串换等形式同广东联合开发橡胶,希望与广东建立稳定的铁矿石供求关系,广东表示愿意进行合作。

  2、联合发展轻纺产品。双方愿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的联合协作。广东欢迎湖南同行来粤参观考察,洽谈联合;愿意向湖南提供和转让啤酒短期发酵、啤酒罐装、塑料薄膜连续封口、饼干食品喷油等生产技术和设备;愿意与湖南联合生产小五金、水暖器材和电光源器件;愿意和湖南实现手表联产、联营、联销。湖南愿意为广东提供坯布、共同染整出口或联合制作服装出口;愿意为广东提供苎麻加工技术和苎纺面料联合加工出口。双方同意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将吸收对方企业参加电冰箱、自行车和电工电器等企业集团。上述意愿,双方将迅即组织有关部门具体洽谈落实。

  3、联合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双方表示,凡是本省已经消化吸收、对方要求转让的引进技术和设备,原则上可以考虑优先转让。这次湖南机械工业部门希望广东转让已经消化吸收的37项引进技术和设备,广东表示同意进一步与企业协商转让。广东为了加快中法合资经营的标致汽车国产化,希望与湖南具有一定优势的汽车零部件厂家加快合作消化的步伐,湖南高兴地承担这一协作任务。湖南愿为广东消化吸收纺织机械技术提供帮助。双方愿意为两省引进的机电产品和基础件国产化的配套互相提供方便。湖南电冰箱需要压缩机,广东表示待该产品正常投产后考虑给予支持;广东电视机所需的电位器,湖南可以优先给予提供。这次两省主管部门互相衔接的项目,由各自通知所属企业尽快洽谈签约,付诸实施。

  4、联合开拓对外贸易。凡产品适销对路,价格合理,双方愿意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调拨、卖断、联合经营、代理出口、联合办厂、以出顶进、换购、口岸成交、分头交货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外贸合作,属配额许可证商品其配额许可证由双方各自解决。双方愿为扩大出口,从各方面提供方便。湖南希望与广东在原有基础上,建立机电、化工和茶叶等产品的长期稳定的代理出口关系,广东表示同意。湖南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要求利用粤海公司组织联合出口,两省物资部门愿意为此合作。

  5、联合发展旅游事业。双方认为,湖南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而广东的客源与日俱增,两省联合发展旅游事业大有可为。双方愿意本着互相协作、互相支持和互惠互利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旅游开发建设、人才交流培训、旅游线路推销以及客源招徕、旅游产品的共同开发等方面,实行密切合作。在今后几年内,广东旅游部门愿为湖南每年培训二至三批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费用从优,并为湖南送港培训旅游服务人员提供方便。广东愿意组织客源延伸至湖南,并把广州至武陵源、南岳、长沙、岳阳的线路,作为重点旅游线路推销;湖南负责为合作单位提供交通、食宿和优质服务,保证旅游信誉。广东愿意选派有经验、懂管理的人才到湖南帮助管理新建和改建的旅游企业,湖南对这些人员待遇从优,在开发旅游资源和加强旅游设施建设方面,广东愿为湖南寻找合作伙伴和提供信息咨询。

  6、联合扩大商品流通,加强物资交流。双方同意采取联购联销,代购代销,互设窗口,互办展销会等多种形式,努力推进两省物资协作,进一步发展粤北和湘南的边境贸易。广东表示对调给湖南的食糖将继续给予支持。湖南表示,调广东的粮食、冻肉,在按国家计划完成外,还可增加部分议价粮的调拨,价格原则上随行就市,也可酌情优惠,并适当集中产区,建立稳定购销点,广东愿意就此与湖南有关部门具体洽谈。

  (三)

  双方认为,为了推动经济技术协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双方企业根据两省关于横向经济联合的政策,组成的各种形式的联合,以及达成的合同,应受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保护。有关联合的合同,一经生效,双方都应严格执行,不受企事业行政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事变动的影响。协作单位之间签订并经双方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同意的联合协议或合同中规定的收益分配、资金、技术、设备、原材料、能源和其它物资供应,不受两省政府任何一方有关限制性规定变动的影响。

  双方商定,为发展和巩固两省间建立的协作关系,两省应建立省级领导直接联系,湖南由俞海潮副省长负责,广东由匡吉副省长负责。两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要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加强对协作项目的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关系,推动双方联合协作健康地向前发展。

  附二 湖南与广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经济技术协作的商谈纪要

  以湖南省省长熊清泉为团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道奇、副省长俞海潮为副团长的湖南省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于一九八七年七月中旬访问了广州市。这次访问,主要是与广州市领导交流改革、开放、搞活的经验,共商发展湘穗横向经济联合的大计,探讨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广州市对湖南代表团的来访非常重视,给予了热情接待和周密安排,谢非、许士杰、朱森林、欧初、杨资元、谢士华等党政领导同志会见了代表团全体同志,与代表团的领导全面交换了意见,认真进行了商谈,双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就一些协作领域和具体项目进行了对口洽谈。

  在商谈中,双方一致认为,湘穗两地经济各有优势,互有需求,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是彼此经济发展的宏观需要和共同愿望。湘穗之间经济交往历史悠久,尤其是近几年来,在改革开放中,两地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更快。这次湖南代表团的访问,特别是公布了对粤合作的十条优惠政策,为促进湘穗横向经济联合的更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双方决心进一步携起手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全面协作,促进湘穗经济的共同繁荣。

  在这次商谈中,双方达成以下协作意向:

  一、在联合开发资源和短缺原材料方面,广州对在湖南联合开发生铁、薄板、矽钢片、烧碱和锰、镁、锑等有色金属产品原材料感兴趣。广州市同意探讨在湖南汝城县投资兴建木(竹)纸浆厂,并愿意协作在湘南建立瘦肉型猪、乳猪和草食动物基地,湖南表示将全力支持,愿意从各方面提供方便。双方计委,协作办将组织有关企业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先进行综合论证,向对方通报协作意向,然后组织企业衔接项目,具体洽谈。

  二、在联合发展轻纺、食品、家用电器等产品上,双方愿意通力合作。广州自行车公司同意向长沙自行车厂派出专家小组,帮助制订技术改造方案,代培技术和管理人员,有偿转让技术资料,待长沙自行车厂质量达标后,再与之联牌生产。长沙电冰箱厂已与万宝电器公司草拟联营协议,万宝公司同意在双方共同议好合同文本、可行性报告和联营章程后,于八月份派员去长沙具体洽谈,正式签约。广州电筒厂原则同意与衡阳手电筒厂就铁质手电筒联牌生产作进一步可行性探讨。长沙电池厂希望引进广州电池工业公司碱性锌锰电池新产品;零陵电池厂希望与广州电池工业公司联牌生产三个五牌电池;广州方面愿意进一步洽谈。双方同意以广州罐头食品工业公司为龙头,湖南部分出口罐头厂参加,组成罐头出口企业集团,并拟定八月派员赴湘考察。双方拟定适当扩大长沙仪器仪表厂与广州无线电专用设备厂联合生产空调机的批量;同意长沙高果糖厂与亚洲汽水厂实行联牌生产汽水;长沙儿童食品厂与广州岭南饼干厂联合开发儿童食品;常德内衣厂与利工民针织厂联合开发高档丝光产品。广州方面欢迎湖南针织企业参加广州的针织工商集团,湖南方面表示同意。双方还愿意根据部定点的情况进一步商讨彩色显像管的合作问题。

  三、在联合消化吸收引进技术方面,双方表示凡是已经消化吸收,对方要求转让的引进技术和设备,都愿意互相优先转让。广州铸管厂同意将已经消化吸收的离心铸管机转让给湖南冷水江铁焦总厂,并以此作为设备入股,联合生产卫生铸管,联合组织出口。广州同意与湖南对引进的乘客电梯尚未消化的零配件进行联合消化,互相配套。广州为了加快中法合资经营的标致汽车国产化步伐,愿与湖南厂家实行联合消化,湖南愿在三吨以上的锻造件、油汽减震系列产品以及空调机等产品的配套上给予协作。广州同意将油漆、乳胶漆技术转让给湖南生产厂家。上述协作项目,待双方落实到企业后,组织有关企业进行具体洽谈。

  四、在商品流通方面,双方愿意巩固和发展已经建立起来的联购联销、代购代销、互设窗口、互办展览等形式的商品流通和物资协作关系,双方初步拟定在今后三至五年内,湖南每年为广州提供一万吨冻猪肉,价格随行就市,具体由广州市与湖南有关肉联厂洽谈落实,湖南同意广州在湘选择几个县开展活猪联营;双方同意,在明后两年,由湖南向广州市提供议价粮二点五至四万吨,价格随行就市,由经营单位直接挂钩结算。湖南需要针织内衣、服装、小五金、家用电器,广州市同意尽可能地优先安排供给。

  五、在联合发展外贸方面,双方愿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广州同意对湖南的化工、五金、矿产、水产品等五十多个产品出口实行代理调拨,并愿与湖南外贸部门共同选定一批工矿企业,联合投资开发,扩大出口产品,建立稳定的出口货源基地。

  六、在联合发展旅游事业上,双方愿意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旅游开发建设、人才交流培训、旅游线路推销以及客源招徕、旅游产品的开发等方面,实行密切合作。在今后几年内,广州愿为湖南每年培训二至三批(每批十五人以下)旅游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费用从优,双方愿意多层次多渠道联合投资,在张家界、索溪峪、天子山新建旅游宾馆、饭店,广州愿意组织客源延伸至湖南,并把广州至武陵源及南岳、长沙、岳阳的线路,作为重点旅游线路推销;湖南负责为合作单位提供交通、食宿便利,保证旅游信誉。

  七、为维护两省协作单位在横向经济联合中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技术合作的顺利开展,双方认为,两省市的联合协作单位根据双方政府关于横向经济联合政策所组成的各种形式的联合,及所能达成的协议或合同,应受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保护。有关联合的协议或合同,一经生效,双方都应严格执行。

  八、双方商定,为了巩固和发展湘穗之间的协作关系,双方政府领导应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以及时磋商解决联合协作中存在的问题。双方协作部门要切实做好情况的收集和信息反馈,加强对协作项目的检查,督促落实,推动彼此的横向经济技术协作健康地向前发展。

  九、熊清泉同志代表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邀请广州市谢非、朱森林等党政领导同志在适当时候率代表团赴湘考察和指导工作,广州市负责同志对此表示感谢,并高兴地接受了这一邀请。

  附三 湖南省、深圳经济特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技术协作协商纪要

  以省长熊清泉为团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道奇、副省长俞海潮为副团长的湖南省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于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三日至十六日访问了深圳经济特区。

  这次访问旨在交流改革、开放、搞活的经验,协商如何进一步加强湘深两地的横向经济联合,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

  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李灏、秦文俊、周溪舞、李广镇、李传芳、朱悦宁、张鸿义等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湖南的同志交流了两地改革和建设情况,并就进一步发展经济技术协作的方针政策、协作领域和项目,进行认真诚挚的商讨。

  (一)

  双方高兴地看到,深圳特区建立以来,湘深两地在多方面互相支持、密切协作,有力地促进了双方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一致认为,在现有基础上,坚持"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把深圳在地理、信息、政策等方面的优势与湖南的资源、技术、人才、劳务等优势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联合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是双方共同的愿望和彼此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一致表示要进一步从各方面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使两地的横向经济联合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以更大规模向前发展。为此,湖南表示,在与深圳发展经济协作中,除了全面实行与广东省合作的十项政策外,还将采取更加灵活优惠的措施。比如:湖南来深圳投资联合新办的外向型企业,所分利润和外汇,原则上留在深圳,用于扩大再生产;湖南的农副产品、工矿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给深圳等。

  深圳经济特区十分欢迎湖南省工商、科技界来深投资办企业。周溪舞同志代表市政府介绍了深圳市对内联企业的十条优惠政策:

  1、内地在特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都纳入特区的基建"盘子",不占用内地的固定资产规模控制指标。

  2、内联企业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内联企业自用的生产设备,可以免税进口。

  3、内联企业出口产品一律免征产品税、增值税。

  4、内联企业生产的产品在特区内销售,除烟、酒等少数另有规定者外,均免征产品税、增值税。

  5、内联企业所实现的利润与市属企业和外资企业一样,只征收百分之十五的所得税,余者按协议比例分成,符合下列条件者还可享受减免税照顾:

  (1)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后兴办的工业企业,合作期在十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给予二年免,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

  (2)企业产品出口外销占全年销售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在一九九0年以前,可给予当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

  (3)内联企业内地一方是"老、少、边、山、穷"地区,或确需扶持的,可以给以适当减免税照顾。

  6、内联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按国家现有规定的标准,缩短百分之五十。

  7、内联企业当年亏损可以在下年度的利润中弥补,如还不足,还可延长一年弥补。

  8、内联企业出口所创外汇,除工业品按百分之五的比例,农副产品按百分之十八的比例上交指标,供市财政统筹使用外,其余可由联合各方按协议分配。

  9、内地一方所得利润和外汇可以汇回原单位,也可以在特区外汇调剂中心把外汇调换成人民币,还可以按国家规定从特区、港澳、国外购买自用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按规定在海关完税后运回内地原单位。

  10、内联企业内地一方合同规定的投资一般不能在特区银行贷款,但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可与市属企业一样在特区银行申请贷款。

  总之,要逐步做到内地在特区办的联合企业或独资企业,要与市属企业一样,同等享受国家给予特区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同时还要更加优惠一些。

  (二)

  在商谈中,双方对联合举办外向型企业,建立比较稳定的农副产品供销关系以及发展对外贸易、共同开发旅游事业表现了极大的热情和诚意,初步达成以下协作意向。

  一、进一步加强在农副产品生产供应方面的合作。湖南表示愿作深圳的后方基地,尽可能为深圳多提供大米、肉猪、湘莲、粉丝、笋制品和特种水产品。深圳同意在资金、化肥、良种、饲料、技术等方面支持湖南农业的发展。双方议定,在近五年内,湖南每年向深圳提供一定数量的贸易粮;深圳每年为湖南代进一定数量的化肥。湖南每年向深圳供应一定数量的冻肉,结算方式由双方业务部门具体议定。湖南将组织地、市、县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和肉食水产公司到深圳办店经营,深圳负责提供方便。

  二、联合发展外向型轻纺、食品工业。双方愿意在深圳联合建立苎麻印染生产线,由湖南提供苎麻坯布、原料和部分资金、技术,深圳提供资金、厂房、设备,产品联合出口;愿意共同开发塑料制品、竹制品、皮革、服装、毛纺、装饰布、丝绸、湘绣、陶瓷、胶合板、刨花板、美式家具以及竹笋、薤头、马蹄、猕猴桃罐头、剌梨原汁、浓缩汁等产品,实行联合出口。

  三、联合开发机械、化工、电子产品,积极发展外向型企业。

  双方愿意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电和化工产品的协作配套,形成新的优势,打入国际市场。

  湖南方面愿意发挥汽车、自行车零配件生产上的优势,为深圳的汽车、自行车配套,推动这些产品的国产化。

  双方愿意在生产彩色电视机显像管、集成电路等方面互扬长短,互供所需,共同开发。

  双方愿意积极创造条件,联合开发乙丙酸胺、电解金属锰、金属硅、烧碱、纯碱等短线原材料。

  湖南的插床、拉床、刨床、锯床等机械产品具有一定的优势,深圳愿意协作其升级换代,争取出口外销。

  四、联合开拓对外贸易。

  双方愿意在对外贸易上结成亲密伙伴,按照经贸部的有关规定,采取互相调拨、卖断、联合分成、代理进出口等多种形式,长期合作。

  双方议定按照外贸业务分工建立对口联系,不定期发布外贸出口信息,不断拓宽双方外贸出口领域。深圳方面表示愿意在湖南选择一些县市和工矿企业,建立出口货源基地,把深圳的出口体系延伸到湖南,共同开发出口商品,开展购销联营,并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联合发展旅游事业。

  双方认为,湖南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而深圳客源充足,两地发展旅游大有可为。湖南旅游商品资源较多,深圳方面愿作深加工和向外推销。双方愿意进一步商讨联合开发或推销民族编织、色纹石、鸡血石、竹制品、湘绣小片等产品。

  双方旅游部门愿意加强合作,共同开拓旅游线路,做好对外宣传,积极组织客源。

  六、以上协作项目,由双方有关部门和企业互相考察论证,具体洽谈,签订合同,抓紧落实。

  七、为巩固和发展湘、深两地的协作关系,双方政府领导愿意加强联系,及时协调解决联合中存在的问题。

  两地经济协作部门要切实做好情况的收集和信息反馈,加强对协作项目的检查、督促落实,不断推动两地经济技术协作健康向前发展。

  八、熊清泉同志代表湖南省委、省政府,邀请深圳市党政领导同志在适当的时候率领代表团到湖南省参观考察,深圳市负责同志对此表示感谢,并高兴地接受了邀请。

  附四 我省与广东发展联合协作的十条优惠政策

  一、广东到湖南联合兴办企业,所得利润按投资比例分成,湖南可让利百分之十或更多一些。兴办联合企业所需用地,从优安排,并减免由地方掌握的部分耕地占用税。

  二、广东到湖南联合办企业,所用贷款在新增利润中实行税前还贷,先还贷,后分利,再征税。与广东实行统一核算的经济联合组织,其内部各单位互相提供的产品,湖南不再重复征税。

  三、广东到湖南合资兴办企事业,凡属基建和改造项目,其广东投资部分,规范算湖南的,产值算广东的,并在地方税的征收上予以照顾。

  四、广东到湖南进行技术入股、商标入股、专利入股,所新增的利润按股分红。消化吸收后的引进技术和设备转让给湖南,可付给一次性技术转让费,也可作为技术入股,由此而新增的利润按股分利;因转让引进技术而实现国产化的产品,如广东需要,可优先供给。

  五、广东到湖南"老少边穷"地区联合协作的项目和两省联合开发能源、交通的项目,免征所得税三至五年。

  六、广东到湖南联合开发的资源和短缺原材料,按优惠比例供给广东,这部分产品的价格,可视投资条件,按优惠价格结算。

  七、广东到湖南联办企业生产的新产品,享受湖南的优惠免税政策。

  八、广东来湖南搞来料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的协作项目,其劳务费可比广东低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九、由广东组织来湖南的国旅、中旅旅游团组,在食宿和交通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拨款价格按商定的比例给予优惠。

  十、对广东支援湖南建设的科技、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待遇从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