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省人民检察院提请设立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议
公布日期:1985-04-30施行日期:1985-04-3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5-04-30
施行日期 1985-04-30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决定批准设立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行使县级人民检察院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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