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置劳改、劳教检察派出机构的决定
公布日期:1985-04-20施行日期:1985-04-2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5-04-20
施行日期 1985-04-20
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青海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张济民检察长《关于设置劳改、劳教检察派出机构的说明》,决定批准设置西宁市南滩地区人民检察院、海西州德令哈地区人民检察院、海西州香日德地区人民检察院等三个劳改、劳教检察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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