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县委,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委、省政府原则同意省农经委《关于完善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原来单一的统一经营,改革成为分户承包经营与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但是,目前双层经营还不完善,在家庭经营和统一经营两个经营层次方面,都有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完善双层经营的工作,稳定联产承包制,对于巩固发展农村第一步改革成果,进一步发挥双层经营的优越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深入下去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各地、州、市、县都应组织力量,选择若干乡、村,进行完善双层经营、深化农村改革的试点,在摸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地区完善双层经营的工作方案,逐村加以落实。

关于完善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今年五号文件精神,完善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我们组织各地、市农委的同志,在三十三个乡作了专题调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意见报告如下:

  一

  我省农村自一九八一年冬普遍实行联产承包制以来,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合作组织,由原来高度集中的单一的统一经营,改革为分户经营与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改革有效地克服了平均主义,充分调动了农民自主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现在,联产承包制已普及到农村的各业,成为合作经济内部调节经济关系的主要手段。群众按合同办事的自觉性在提高,上交提留兑现也比较好。据统计,一九八六年全省应上交各项提留款三点五四亿元,已上交三点零八亿元,占百分之八十六点九。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乡、村合作组织统一经营的职能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正在逐步增强,新的经济联合体也在不断涌现,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合作经济呈现多形式、多层次的新格局。

  但是,一个新体制的形成需要有一个完善的过程。目前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双层经营体制还不完善,双层经营的优越性还没有全面地充分地发挥出来,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推行联产承包制的工作中有一些未处理好的遗留问题,影响承包关系的稳定。有的地方承包指标明显过低,或者承包方法不合理,群众要求重新修订;有的承包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备,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的地方由于人口异动大,或因基建占地,缺少承包地的农户强烈要求调整承包地;有的乡、村原来利用生产队闲置的土地办了茶、果、林场,现在所有权之争越来越突出;有的地方简单地套用农田大包干的办法,把集体的茶、果、林场和乡村企业甩手承包给个人,造成掠夺性经营,使资源、设施遭受破坏。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承包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上访、斗殴事件不断发生,影响安定团结,影响上交提留和各项任务的完成,影响生产的发展。二是村级合作组织机构多数地方尚不健全,统一经营特别是统一服务的职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应该由集体统一去办的事没有去办,集体资产管理不善,农户家庭经营中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许多地方“双层经营”实际成了“单层经营”。

  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如果不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双层经营的优越性就难以发挥,第一步改革的成果应难以巩固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将受到制约。因此,我们在第二步改革中,必须下大力气,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做好完善双层经营的工作,推动家庭经济和乡、村合作经济不断发展,鼓励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同时加快农民共同致富的步伐。

  二

  家庭经营是双层经营的基础。完善双层经营,首先要继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承包关系,加强承包合同管理。这是巩固第一步改革成果,促进第二步改革继续深入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应该本着有利于坚持土地公有制、有利于稳定承包关系、有利于维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原则,按照群众的意愿,因地因项目制宜,采用多种办法加以完善。

  (一)田土承包责任制。

  我省多数村、组的田土承包落实得比较好,群众满意,今后,主要是健全土地承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农业用地,认真解决乱占滥用、粗放经营、人为抛荒、私人非法买卖土地等问题,切实保护好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由于人口异动或建设占地等原因,造成承包地紧缺,个别农户确实需要调入土地的,可以采取多种解决办法:(1)原来留有机动田的,在机动田内解决;(2)以减补增,依次排队,即把已经死亡的人口、已经转为城镇非农业户口的人口承包地,收归集体,承包给无承包地或缺承包地的农户耕种,对长期从事别的职业、自己不耕种土地的人口(除有政策规定者外)的承包地,原则上也可收归集体,作调剂用;(3)调粮不调田,解决无承包地人口的口粮;(4)优先安排缺少承包地农户的劳动力至乡村企业;(5)将可垦殖的荒地、荒洲、水面,承包给缺承包地的农户进行开发性生产经营。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防止承包地变动频繁,分割过细。

  为了调动群众向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可以由点到面,逐步对耕地进行分等定级,规定土地质量等级指标。因积极投入提高了地力的,土地转包时给予适当补偿和奖励;造成地力下降或荒芜的,给予适当经济处罚,直至收回承包地。

  要向群众进行土地公有制的教育,让群众明白,土地承包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许乱占滥用,不许私自转为非农业用地,不许私自买卖土地或毁掉耕地建房烧砖瓦。

  (二)水面承包责任制。

  湖泊、河港、大中型水库等大水面以及成片精养鱼池,可由乡、村合作组织经营,作为企业来办;或者由国家、集体、个人集资入股,联合经营,按股分红;或者由能人牵头,联合承包,比例分成或包干上交。山塘小水面,提倡按质划等,开标承包。各种水面,最好一包几年,一年一包不利于提高水面的经营水平。增大能人开发边远荒废水面,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长期不变。

  要正确处理养鱼与灌溉、发电的矛盾。池塘小水面提倡养用结合,承包给管水员养鱼。增大养鱼承包户投工加深改造池塘,加深池塘所增加的底水,干旱时应受到保护。大中型水面可根据正常年景确定养鱼的最低水位线,因发电、抗旱需要,不能保持合同规定的最低水位线,使渔业生产受到损失的,应核减上交利润。

  (三)茶、果园艺场承包责任制。

  茶、果生产周期长,经营技术性强,年季收益变化大。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办法,兼顾集体、承包者和其他农民的利益,认真搞好利益分配。可以场长负责,集体承包;可以能人牵头,联合承包;也可以承包给专业户经营。增大承包开发荒山,新建茶、果园,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

  目前茶、果场承包责任制应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1、权属纠纷。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占用生产队土地兴办茶、果场时,已进行土地调整或用其他办法处置了权益关系的,应维持原议,归乡、村集体所有。如当时确属无偿占用,经营使用权可以归乡、村企业所有,收益可采用土地入股分红的办法,照顾原生产队的利益;也可以在选择承包对象时,照顾原土地所有者。不论采用什么办法,茶、果场不能散,不许破坏已经形成的生产能力。

  2、承包指标的争议。由于承包户辛勤经营、大量投入获得好的效益的,应维护承包者的利益,承包期内不得轻易变动。原承包指标明显不合理或集体投资改变了生产条件,承包者轻易地取得了高额效益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协商,修订承包指标,合理调节承包者和集体之间的经济利益。

  3、平分到户的问题。茶、果园的生产,技术性强,商品率高,一般不宜按户平均分包。已经平分到户的,集体要制定统一的技术管理标准,并以加强服务的办法,弥补分散经营的不足。如果群众同意,可以折股联合经营,专业承包,按股分红。经营不好的,也可以收归集体,重新开标承包。毁坏荒芜的,要视情赔偿损失。茶、果场承包者一般不得自行转包,转包渔利部分应当收归集体。

  4、承包期短的问题。承包期过短,影响承包户积极投入。因此,应区别茶树、果木的生长情况,分别确定合理的承包期和不同期间内的承包指标。

  (四)山林承包责任制。

  凡没有分到户的成片用材林不要再分。已经划给农民经营的自留山、责任山,权属不再变动,主要是解决“分而不管,砍而不造”的问题。要以乡、村为单位组织专人统一护林,积极引导农民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可以采取投山、投劳、投资入股办法,办合作林场;或由乡、村集体统一规划、统一营造;或分户营造,承包给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

  自留山要规定绿化期限,逾期无故不造林者,集体可以收缴荒芜费或收回使用权,统一组织造林。责任山应签订承包合同,原有集体林木,保本保值,严禁掠夺性经营。

  对成片山林划到户经营的,要妥善解决采伐方式和及时更新的问题。可以根据群众的意愿,积极引导折股到户、全股经营,按农户能力承包管护责任区,实行联合砍伐、联合更新造林。

  属于乡、村集体经营的山林,要解决“统而不管”的问题,建立专业队伍经营和管护,或者由专人或联户承包经营管护。对大片荒山,提倡联合开发,可由国家、集体、农户联合经营,按投资、投劳、投山实行股份制经营。同时,增大能人实行造林工程承包,或能人牵头联合承包造林,允许雇请帮工经营。乡、村集体林场要完善经营责任制,已进入间伐、主伐期的,要坚持分配兑现,既要留足更新、发展所必需的资金,又要解决群众受益问题。

  乡、村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和护林队伍,在统一林政管理的前提下,加强对林业生产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五)乡、村农机站、队责任制。

  乡、村农机站、队一般应建立部长、队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目标实现情况实行奖罚。

  乡、村农机站、队拥有的汽车、拖拉机和其他运输机械,可实行“几统一”下的个人承包制,把机手的劳动报酬同劳动成果、经济效益联系起来上下浮动。可以联系产值计工资,联系利润计奖赔,或者按净收入分成。其他机械和经营服务项目,可以收益比例分成,也可以包干上交。有的项目还可以实行租赁制。

  没有建立农机站、队的乡、村,集体所有的各种农业机械,可采取“几定一包”的办法,定服务要求,定技术保养责任,定物资消耗,定上交折旧费和积累,定机械使用年限,包上交利润或亏损补贴,承包给机手个人或农民自愿结合的联合体经营。承包期一般应与设备的折旧年限相一致。

  (六)乡镇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

  乡镇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对企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必须解决承包指标不全,承包期过短,重利轻责,甩手包干,以包代管等问题。

  乡镇企业不宜套用农田大包干的办法,一般可实行企业职工集体承包,厂长(经理)负责制;也可以实行厂长(经理)承包制。生产经营不稳定、规模又比较小的,可以租赁给个人经营。实行厂长(经理)承包和租赁制的,承包或租赁的一方必须有一定的保证金。

  应重视做好已签订的乡镇企业经营承包合同的考核、审定工作。指标不合理的要调整,指标不全的要补全,切实改变只上交利润一项指标的偏向。

  承包期短又可以延长承包期的企业,要根据各自的实际,适当延长承包期,一包三、五年。只能一年一包的企业,也要根据企业中、短期发展计划,确定承包期满后的产值、产量、固定资产、积累、流动资金、债权债务、设备完好率等指标。

  承包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在兼顾国家、集体、企业、投资者、承包者和职工各方面利益的原则下进行分配。企业税后净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部分,不得少于百分之六十。对进行掠夺性经营,造成资源、厂房、机械设备、运输工具、附属设施等破坏的,承包者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

  完善双层经济,必须在继续发挥家庭经济积极性的同时,加强统一经营这个层次,充分发挥乡村合作组织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产积累和资源开发的职能,使家庭经营与统一经营两个层次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加强统一经营层次的工作,最重要的是要从服务入手,为社员家庭经营提供有效的服务。农民在分户经营中遇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迫切要求合作组织统一协调和提供多种服务。服务工作做好了,就能给家庭经营注入新的活力,更好地挖掘家庭经营的潜力。因此,合作组织要顺应群众的这种要求,积极为农户提供植保、良种、技术、机耕、排灌等服务,统一兴办农田基本建设,统一组织抗御自然灾害,还可以代购代运生产资料,代销农副产品,或者组织专业户、联合体从事各种服务性的经营,逐步建立起农民的自我服务体系。通过增强集体的服务功能,来促进家庭经营的发展。

  乡、村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的能量大小,与合作组织本身的经济实力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合作组织要重视加强自身的资产积累,壮大经济实力。主要的途径就是要因地制宜地发展村办企业。其次,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留公共积累。原有的集体积累已经作为包干投资的,在经济发达的地方,经群众同意,也可以将包干投资分年收回。通过这些办法,使信息经济逐步壮大,以便兴办公益事业和更好地为农户提供服务。

  做好管理协调工作,是完善双层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乡、村合作组织要根据改革后的新情况,建立、健全新的规章制度,管好承包合同,管好集体的财产和资金,管好土地等自然资源,管好集体企业和公共设施,合理地规划利用资源。要动用管理制度和经济手段,正确地协调集体与农户之间、不同经营者之间、各业之间的利益关系。鉴于目前承包合同管理上的问题较多,各地应对原有的承包合同普遍进行一次清理,弄清各项承包合同执行中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逐一加以解决,并注意建立承包合同档案,及时登记承包异动。乡、村要有专人管理承包合同,专管人员变动时,应办好移交手续。

  在完善双层经营过程中,应当重视逐步建立、健全以公有土地为基础的乡、村合作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好地区性合作组织机构,有利于加强农民土地公有制观念,有利于合作组织以法人资格开展各种经济交往,执行各种承包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有利于两个经营层次的发展。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群众的要求,先把村级合作组织机构设立起来。进行这一工作时,要坚持由点到面,有步骤地进行,不要一哄而起。最好是在那些能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的村先行设立,使村合作组织不是徒有空名而是具有实实在在的内容。要向群众讲清楚,建立、健全村一级合作组织机构,加强统一经营,不是回到过去“归大堆”的老路上去,也不会动摇家庭经营,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家庭经营。村合作组织的名称可以叫经济联合社,也可以叫村合作社或农工商联合社,由群众讨论决定。村合作组织建立起来后,要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定出村合作社章程,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可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完善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政策性很强,工作量大,是一项繁重的任务,不是经营管理部门所能单独承担的,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和全体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大家动手,通力合作。各级领导要亲自深入下去,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建议各地、州、市、县领导选择若干乡、村作为完善双层经营、深化农村改革的试点,在点上摸索经验,训练骨干,并对本地完善双层经济的工作作出通盘安排,一个村一个村地抓落实。

  以上报告如原则可行,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