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决定
公布日期:1989-04-17施行日期:1989-04-17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9-04-17
施行日期 1989-04-17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大
正文
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受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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