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五月二十六日发布了《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告》,提出了切实保护我国文物、严惩犯罪分子的一系列有力措施,各地公安机关应当认真贯彻执行。

  近几年,境内外不法分子互相勾结,趁我对外开放之机大肆进行盗窃、倒卖、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特别是近两年来,盗窃、走私文物之多,涉及范围之广,危害之严重,是建国以来少见的……

  对于打击走私、倒卖、盗窃文物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已经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文物管理措施不力,文物市场混乱,文物收藏单位的安全防范和古墓葬、古遗址保护不落实等多种原因,也由于有些地方公安机关对反走私文物斗争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盗窃、倒卖、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查缉不力,致使这一犯罪活动没有得到有力制止,且有继续蔓延发展之势。各地公安机关应当通过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告》,努力改变这种状况,给盗掘古墓、走私文物的犯罪分子以严厉打击。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及公安干警对保护文物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公安机关尤其是文物古迹、古墓比较多的地区的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宣传部门,运用电视、报刊、广播、图片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国务院《通告》和《文物保护法》,宣传保护中华灿烂古文化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使保护文物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爱护文物、人人保护文物的好风气。同时,公安机关自身也要明确保护民族珍贵文化遗产,打击盗窃走私文物犯罪是自己不容推卸的重要职责,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克服畏难情绪,不因这类案件“费时、费力、费钱”而放松打击。

  二、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大力宣传国务院《通告》,促使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盗窃、走私文物犯罪猖獗地区的公安机关,要与文物管理部门一道,认真落实宣传动员和接受投案自首的工作。公安派出所、有关单位保卫处、科都要承担接待投案者的工作以及初步的调查工作,市、县公安局要重视点滴线索,深挖犯罪,多破案件。要真正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对投案自首者依法予以宽大处理。会同文物部门,落实对检举揭发盗窃、走私文物犯罪活动有功人员以及破案有功单位和人员的表彰、奖励。

  三、会同文物管理部门,加强古墓、遗址的保护和文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文物市场的管理。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文物管理部门,对尚未确定保护的古墓、遗址迅速划定保护范围,确立保护等级,树立明显标志并广泛宣传。已经划定的,要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承包到人,落实责任。对大规模的群众性盗掘古墓、哄抢毁损文物事件,要依照《通告》和有关法律,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为首者和组织者,决不手软。对参加者也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严肃处罚,以儆效尤。被盗、被抢的文物必须如数缴回。要督促各文博单位、文物仓库制定并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安装防盗报警设施,并经常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对文物管理部门因管理不善、防范不严、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被盗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各地公安机关还要配合文物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彻底取缔非法文物市场,严格监督集体、个体商店,禁止超越经营范围非法经营文物。

  四、组织专项斗争,加强侦察破案。盗掘古墓、盗窃馆藏文物犯罪活动突出地区和走私文物活动猖獗地区的公安机关,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盗窃、走私文物的犯罪分子。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文物、工商等部门,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摸清走私文物来源、窝赃点、境外走私分子秘密联络点和运输路线,力争把走私、盗窃文物惯犯、团伙一网打尽。要结合专项斗争,选择适当案例公开宣传报道,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日常侦察破案要注意两条:一是掐断走私文物秘密运输线,堵住文物外流口子。内蒙古、甘肃、青海、陕西、山西、河南等重点省、区要切实担负起堵截文物外流第一道关卡的任务。陕西省公安机关尤其要查明和堵死所谓“黄金小道”。兰州、西宁、郑州等地是文物外流的中间集散地和盗运枢纽,当地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机关要在车站、列车、机场切实加强查缉工作。广东、福建公安机关要加强陆地、海上边境一线的控制,并建议各地口岸海关加强出境旅客携带物品的检查,控制和减少文物外流。二是加强协同配合,搞好情报交流,实行整体作战,提高破案效率。公安机关内部要搞好协作,刑侦部门要主动与治安、预审、边防保卫等单位加强联系,交流情报;同时,要和文物、海关、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积极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破了案,要彻底查清团伙成员、窝赃点、运输线以及境外走私分子的情况,及时提供给有关地区和部门,缉捕漏网的走私犯罪分子。

  五、加强反文物走私侦察工作的基础业务建设。在走私、倒卖文物犯罪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抓紧布建一批联系面广、活动能力强、识文物懂行情的特情。同时,注意破案“留根”。必要时,大胆慎重地派侦察员打进文物走私团伙,开展内线侦察。有条件的地区,还要有计划地慎重地选建境外反文物走私的情报特情,用以侦破境内外勾结走私文物集团案件。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在一些文物走私集散地和盗掘古墓、倒卖文物猖獗的重点地区,还可酝酿建立收售文物的营业性据点,以此作掩护,及时发现盗窃、走私、倒卖文物犯罪活动的线索。

  以上措施,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