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地区联络处的决定
公布日期:1984-11-04施行日期:1984-11-0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4-11-04
施行日期 1984-11-04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为了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同各地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同省人民代表的联系,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设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绵阳、南充、乐山、雅安、宜宾、内江、涪陵、万县、达县地区联络处。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