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漳州市新华南北路、胜利路“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试行办法》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此办法由新华南北路整治指挥部和胜利路改造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新华南北路、胜利路和龙机厂至港桥公路段是漳州市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强化城市管理,美化市容,为生活和生产创造一个清洁、舒适、社会秩序井然的良好环境,希芗城区政府、有关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城建、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密切配合整治指挥部和改造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门前三包” 责任制。新华南北路、胜利路、龙机厂至港桥公路段沿段各单位的主管部分,对所属单位执行“门前三包”的情况,负有领导责任,必须积极协助整治指挥部和改造开发办公室落空“门前三包”责任制。特此通知。

  一九八七年四月四日

漳州市区新华南北路、胜利路“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城市管理,美化漳州市容,切实做到以法治理,把新华南北路、胜利路建设成文明的街道,特规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新华南北路、胜利路及龙机厂至港桥公路段两侧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居民户,(以下简称责任单位)有履行“门前三包”的义务,并与新华南北路整治指挥部、胜利路改造开发办公室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在门前及周围划定的地段承担以下“三包”责任:

  一、包市容

  (一)保持建筑物的门前、橱窗、牌匾等完好、整洁、美观、大方;商店应统一装修,不符合市容管理标准不得经营;保持市政、环卫、交通、公用等设施不受损坏;负责自修门前人行道。

  (二)负责门前绿化,管好树木、花草、绿篱。

  (三)制止违章建门斗、棚屋、栅栏、外阳台,制止乱堆放砂土、砖石、煤堆和其它杂物。

  (四)制止在建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行为。

  二、包卫生

  (一)负责清扫道路边石以上的地面,清除超高土、垃圾、污物、废弃物和积水、保持门前及周围道路边石以上地面的整洁卫生。

  (二)制止违反城市卫生“五不准”的行为。做到门前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无瓜果皮核,无纸屑等杂物。

  (三)维护和看管好卫生箱等公共卫生设施。

  三、包秩序

  (一)制止违章摆摊设亭和无证商贩活动。

  (二)制止乱停乱放自行车、机动车及其他各种车辆。

  (三)制止打架斗殴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 各责任单位要指定负责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各责任单位应接受整治指挥部、改造开发办化验室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有参加执勤的义务和对违章者按有关城市管理法规进行管理的权利。各单位都要指派人员上岗执勤。

  第四条 对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拒不承担“门前三包”任务的单位或违反本办法的单位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处于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于五至十元的罚款。如逾期不改正或不按规定交付罚款的,要加重处罚。

  第五条 责任单位对“三包”中的各种公共设施有责任看管好、维护好,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对破坏者进行处理,如不负责任或隐匿不报,由责任单位赔偿损失。

  第六条 “门前三包”的管理和执勤人员,要依法国事,守职尽责,努力工作,文明管理。对违法渎职的执行人员,要严肃查处。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漳州新华南北路整治指挥部
漳州市胜利路改造开发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