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区人大工作,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德州、惠民、临沂、菏泽、聊城地区联络组,改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德州地区工作委员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惠民地区工作委员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临沂地区工作委员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菏泽地区工作委员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聊城地区工作委员会;地区联络组组长、副组长改称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区联络组名称的决定
公布日期:1989-01-22施行日期:1989-01-22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9-01-22
施行日期 1989-01-22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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