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公布日期:1984-02-18施行日期:1984-02-18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4-02-18
施行日期 1984-02-18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呈请批准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决定: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受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林区分院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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