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一、建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同时也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