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原则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县社工程和农村房屋建设发展很快,对于这一新的形势,要充分认识,因势利导。工程质量是关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危的重大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各工程建设和设计、施工单位,都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担负起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管理,严格执法,迅速扭转质量低、事故多的严重状况,确保城乡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报告(节录)

  (1983年3月2日)

  去年广东海康七层旅馆大楼和湖南衡南泉溪公社猪鬃厂倒塌事故发生后,我们根据万里同志的批示,召开了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了造成倒塌事故的原因,总结了经验教训,制定了加强勘察设计、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三个暂行规定,并对县社设计、施工队伍的建设和整顿作了部署。这次会议震动较大。会后,各地相继对近3年县社建设的礼堂、影剧院、厂房、仓库等大跨度工程,开展了结构质量安全大检查。据初步检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已建和在建工程的质量隐患非常严重。

  造成房屋大量倒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带来的形势估计不足,对县社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措施不力。建国以来,我们的主要精力放在工业建设方面,对县社工程建设没有一套必要的法规,设计、施工技术力量又非常缺乏,因此无证设计、无图施工,盲目蛮干的现象相当普遍,加上许多农村建筑队缺乏建筑技术基本知识,这就势必酿成房屋倒塌和难以弥补的后患。

  关于农村建房乱占耕地问题,中央和国务院多次明令禁止,情况正在好转,但对工程质量问题,尚未引起大家重视。为了迅速扭转房屋倒塌的严重状况,我们认为必须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兴建的工程项目,都要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列入计划,不准委托设计,没有设计不准施工。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程。

  二、对从事县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单位,严格按照技术条件划分等级,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承担工程任务的范围。这项工作由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把关。

  三、改革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过去,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评定,基本上以设计、施工单位为主。今后,要把企业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以社会监督为主。各地县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代表政府对本地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的建筑工程质量实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使用。对农民个人投资的建筑工程,要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为了有效地进行技术检查,各地可建立简易试验室,担负本地区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任务。

  四、加强技术培训,充实县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目前,县社集体建筑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到职工总数的1%,其中有技术职称的不到0.5%。这种状况与负担的任务很不适应。我部拟采取办短训班的办法,为县社建筑单位培训一批经理、队长、施工员等专业人员,各地区也要大力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同时,从现有国营设计和施工单位抽出少量工程师、技术员和老技工,定期到这些单位当技术指导,其福利待遇可适当优厚,以资鼓励。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建议批转各地研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