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

  (一)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二)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选举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