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决定由省人民政府公布施行。

会议认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是加速绿化祖国,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促进工农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也是激发亿万人民的爱国热忱,发扬中华民族植树爱林护林的优良传统,树立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风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省自然条件优越,发展林业潜力很大。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对于发挥我省自然优势,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定要扎扎实实,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以热爱祖国、建设祖国的实际行动,为美化我省大好河山,造福子孙后代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