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司法厅厅长张克鲁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一五”普法教育基本情况和实施“二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自一九八六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于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提高全省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全省的政治稳定、经济振兴和社会发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从一九九一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要在认真总结第一个五年普法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和实施好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宣传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法用法紧密结合,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等现象,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要以宣传、学习宪法为核心,普及婚姻法、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行政诉讼法、国旗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关于禁毒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我省制定的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禁止痴呆傻人生育的规定、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问题的决议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同时要有针对性地选学民事的、刑事的和国家机构的基本法律的有关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学习和熟悉同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各地农村还应针对婚姻、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森林保护、义务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选学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给人民群众做出表率;认真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执法情况,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要把能否严格依法办事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依法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各项事业逐步走上依法办事的轨道。

  四、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专业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做学法、执法、守法的模范。业务主管部门,要重视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和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报刊、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在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学习专业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同时,把社会效益放在工作首位,开辟和增加法制宣传教育栏目。积极组织以法制教育为题材的各种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要充分发挥文化馆、宣传站、电影放映队的宣传作用,采用多种形式,联系实际,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都要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它放到与文化知识教育、专业技术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积极措施,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设置法制教育课程,培训法制教育师资队伍,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法制质量和效果,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

  七、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贯穿到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去。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解决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等实际困难。各级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组织管理职能。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