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外税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一至五分局:
接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4)0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知你局,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
1994年3月28日
公布日期:1994-04-30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陕税发[1994]10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4-04-30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上海市税务局
正文
各区县税务局、外税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一至五分局:
接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4)0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知你局,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
1994年3月28日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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