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1日,湘地税函[1997]051号发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征管改革需要,简化征纳手续,提高纳税申报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国办发[1997]1号)文件精神,省局对部分税种的纳税申报表进行了简化和合并。现将省局简化的纳税申报表式样(见附件,涉外企业纳税申报表已另行文印发)以及填表说明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印制。从今年四月起统一使用新的纳税申报表。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管处反映。

  附件:

  一、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纳税申报表(略)

  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略)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略)

  四、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申报表(略)

  五、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略)

  六、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略)

  七、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报告表(略)

  八、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