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科教兴市”战略,加快乡(镇)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和发展经济的步伐,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街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为指针,围绕“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着眼于提高全民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健全乡镇(街道)科技工作网络,积极开发、推广实用新技术、新产品等几个主要环节,通过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大力推进乡(镇)科技进步,使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二、创建办法

  (一)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街道)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街道)工作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挂帅组成班子,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乡镇(街道)科委具体负责实施。

  (二)开展创建活动的乡镇(街道)要根据市里规定的创建内容,结合本乡镇(街道)的具体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街道)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选,已获科技进步先进称号的乡镇(街道)每三年复查一次,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考核评选和复查工作由县(区)科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四)每年年终,由乡镇(街道)根据市里规定的创建内容要求和乡镇(街道)创建计划目标要求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由乡镇(街道)科委向上一级科委写出书面报告。

  (五)县(区)科委(定海区由市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进行考核,提出初审意见,市科委进行复审,必要时可组织抽查,复审后,提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街道)名单,报市政府审批。

  (六)评选出的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街道)由市政府授予“舟山市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街道)”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街道)活动要与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科技工作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科技副乡镇长(主任)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创建先进乡镇(街道)活动的考核评分办法,由市科委另文下发。

  三、创建内容

  (一)科技领导体系目标:

  1、领导班子具有较强的科技意识和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经济的紧迫感、责任感,要把科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定期听取科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有关科技工作问题。

  3、建立乡镇(街道)科委并下设办公室(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

  4、配备科技副乡镇长(街道副主任),70%以上的行政村配备科技副村长(主任),并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企业有分管科技副厂长。

  (二)健全科技管理网络目标:

  1、60%以上的乡镇(街道)重点骨干企业有厂办科研、技术开发机构或有稳定的技术依托。

  2、建立乡镇(街道)社会综合科技服务机构,行政村建有技术服务站等组织,围绕渔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积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渔农业规模经营的产业大户。

  3、建立乡镇(街道)科技示范户或各类专业户,达到全部农户的0.5%以上。建立科技示范村或示范基地,示范渔船等科技型示范点1-2个(对)。

  4、建立发展各种专业协会(2-3个),并以多形式的学习、交流、考察、宣传科技知识等科技活动。

  (三)科技经费投入体系目标:

  1、要求乡镇(街道)把科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数额占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以上,建立经费收支制度,单独立帐,专款专用,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有所增长,逐步建立起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资金投入体系。

  2、乡镇(街道)建立科技发展基金。企业投资总额中的技改投入比重要适当增加,骨干乡镇企业技术开发基金占销售收入的1%以上,人均年教育经费双上年有所增长。

  (四)科技工作体系和目标:

  1、从本地实际出发,制订乡镇(街道)科技经济发展规划。每年初制订本年度科技实施计划(包括科研推广、新产品开发,星火计划和科技培训计划),做到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实施相结合。

  2、把行业及企业技术进步指标纳入企业承包考核的指标体系。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名、新、优品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加强横向联系与协作,搞好企业技术改造,创建科技先进型企业。

  3、渔农业方面积极发展“一优两高”农业,主要是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并在试验、开发、示范、推广应用等方面成效显著,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覆盖面达80%以上,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面达到95%以上。主要农产品单产比前三年平均水平增长8%。当年安排工业新产品开发,渔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项目5项以上(含县区、市级)。

  (五)技术培训体系目标:

  1、乡镇(街道)有农科教结合的科技培训基地,每乡镇(街道)至少有25-30%以上行政村有实用技术培训场地。有一定的设施和师资(兼职或聘请)。

  2、培训有计划,经常开展为渔农村服务的各类技术培训,每年有90%以上渔农村基层干部参加培训,有80%以上农村劳动力接受普及型的技术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参加率在90%以上,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有所提高,10%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接受系统培训,其中5%以上达到农民技术员资格证书。

  (六)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

  新产品和优质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15%以上,要求近三年科技进步对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增长贡献份额较前三年提高5%。乡镇企业产值、利税增长速度和管理水平处于本县、区的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