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规范经审定,形成了38个审计规范项目文本,现正式发布,于1997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
现在发布实施各项审计规范,对于正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现审计工作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贯彻执行各项规范的自觉性。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审计署,待今后修订时参考。
公布日期:1996-12-03施行日期:1996-12-03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审法发〔1996〕32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6-12-03
施行日期 1996-12-03
发布部门 审计署
正文
审计工作规范经审定,形成了38个审计规范项目文本,现正式发布,于1997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
现在发布实施各项审计规范,对于正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现审计工作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贯彻执行各项规范的自觉性。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审计署,待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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