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属有关单位,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省府七月三十一日在我市召开的城市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学习借鉴上海市、中山市的经验,加强广州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增强省会意识、服务意识,“窗口”意识,依法治城,创建文明城市,达到明年小变,三年中变的要求,市决定对市区主要道路“六乱”现象进行整治,并在今年要取得明显效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两个站场地区: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站广场地区。

  三条商业街:下九路-第十甫、北京路、农林下路。

  十条主干道:东风路、环市路、广州大道、中山路、人民路、解放路、沿江路、滨江路、中山大道、广园路。

  八条市容管理达标路:江南大道中、江南大道西、环市东路、天河路、天河北路、林和西路、机场路、花地大道。

  二、整治内容

  整治内容主要是“六乱”,即: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张贴。具体整治内容是:

  (一)乱搭建:各种违法建设;各种未经批准设置的岗、亭和灯箱、路牌、电子显示牌(屏)广告;妨碍交通和消防的临时性门楼、牌坊、花架、花廊;沿路港口距马路10米范围内的临时建(构)筑物;不规范的檐篷、棚架和人行天桥、立交桥上的广告。

  (二)乱摆卖:各种无证经营的摊档;堆放商品超出门槛的店铺;自行车、摩托车修理占道作业;超过核定面积的临时占道报档;饮食店档占道经营。

  (三)乱停放:擅自设置的阻碍交通,侵占市政道路和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用地的“三车”保管站、临时停放点。不在规定位置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四)乱拉挂:未经批准设置(拉挂)的彩带(旗)和挂在电力杆、电讯杆、电车杆、路灯杆上的户外广告;横跨马路的横额标语;张挂过期的横额、标语和在树丫上和人行道上搭架凉晒衣服等。

  (五)乱堆挖:各种占用道路及人行道堆放的建筑、装修材料;道路开挖、清疏沟渠沙井、井下施工、钻控作业后未清理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它废弃物;单位和居民的生活废弃物;栽培和修剪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地等产生的泥土、枝叶等。

  (六)乱张贴:各种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的张贴广告、街招。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一)整治乱搭建由市、区规划、城监部门负责;

  (二)整治乱摆卖由市、区工商、城监部门负责;

  (三)整治乱停放由市公安交警支队、区公安分局交通科负责;

  (四)整治乱拉挂由市、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

  (五)整治乱堆挖由市市政园林、市、区公安、城监部门负责;

  (六)整治乱张贴由市、区工商、市容环卫部门负责。

  四、整治时间

  这次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动员阶段:8月底前,由各区、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和管理范围,对照需要整治路段的“六乱”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现场调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同时对沿线单位、店铺、住房进行宣传发动。

  (二)整改队段: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整治方案,一是发出整改通知书,发动群众自行整改,二是组织执法队伍上路清理。

  (三)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区有关部门对整治情况要逐条路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千方百计做好巩固工作,并总结通报情况,表扬先进,批评不足,限期整改。

  (四)市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整个整治工作进行分阶段检查和总结检查验收,检查成绩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学习城市规划、市政道路管理、市容环卫等条例、规定,深刻认识依法整治市区主要道路“六乱”,树立良好形象,创建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条块协调。整治工作以块为主,各区由城管办牵头,按职责分工组织督促各部门抓好落实。市各部门要支持、配合各区工作;各街道及两个站场要切实把管辖路段整治工作做好。

  (三)加大修复建设投入。对上述整治主要道路的人行道跛损或需要整修的,各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市管道路部分损坏的,由市政园林部门投入进行修复。

  (四)落实责任,守点巩固。整治“六乱”是动态性管理,关键在于整治后的巩固工作。各区清理整治后,要把各段巩固工作。各区清理整治后,要把各路段巩固责任分到街和有关部门,派人经常巡查。并落实守点力量,切实做好巩固工作。

  各单位每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请用书面材报市城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