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大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大力加强具有舟山特色和优势的海洋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我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新世纪海洋人才工程。

  一、把人才工作列为舟山新世纪发展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号工程”

  1、二十一世纪是海洋世纪,舟山能否在新世纪激烈的竞争中再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关键取决于能不能造就和集聚一支具有舟山特色和优势的海洋人才队伍。近几年来,我市海洋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来看,人才分布不合理、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还远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全面实施新世纪海洋人才工程,为舟山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2、实施新世纪海洋人才工程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舟山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我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加快机制创新和政策调整,努力营造聚才、育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形成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良性运行机制,在盘活用好现有人才存量的基础上,加快人才培养、引进,增加人才总量,提高人才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重点是海洋渔业,海岛工业、港口、交通、贸易、旅游等海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

  3、新世纪海洋人才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培养和造就一支与舟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基本相适应的海洋人才队伍,全市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7万余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人才总量的60%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到15000人以上。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全省海洋经济人才的主要集聚地。

  二、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造就一大批适应新世纪需要的海洋人才队伍

  4、集中力量办好浙江海洋学院,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海洋学院的建设。根据舟山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把海洋学院办成培养和造就舟山新世纪海洋人才的基地,通过办学资源整合,努力拓展办学规模,科学设置教学专业,积极为舟山海洋经济快速发展输送大量的适用人才。

  5、切实加强企业经营者队伍的培养。按照加快建设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目标,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计划,尽快形成符合舟山实际、面向各类企业,多层次、多形式、开放性的培训体系,逐步建立啤“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规范引”的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机制,加快全市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素质。

  6、全面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手段现代化的人才培养体系。重点抓好“151人才工程”的选拔培养,即:培养10名在全省学术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能进入省“151人才工程”序列的高级人才;培养100名在渔业、港口、旅游等行业,具有省内先进专业技术水平的人才;培养1000名在各自学科里起骨干带头作用的优秀人才。与此同时,每年选送一批中青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国内高等院校学习培养;选送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境)外研修或短期培训;选送一批相当于高中学历的学生到各类高等院校进行针对性紧缺专业培养。

  7、加强现有人才的继续培养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积极开展以“新理论、新信息、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把继续教育作为晋级、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训力度,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人才定向培训、挂职培训或创办培训基地。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为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每年安排一定时间、经费,用于继续教育,以提高学历和更新知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5%列支,专款专用。

  8、加大人才和智力引进力度。凡我市需要的各类经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新科技人才、高级技工等,通过调动、挂职、兼职、聘用、科研、讲学、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形式,均可来我市工作;机关引进博士、硕士等高级人才,可按录用特殊岗位公务员有关规定办理;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

  9、对正式调入的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列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和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的人员、博士以及我市企业紧缺的硕士研究生,用人单位从优解决住房,政府给予2至5万元安家补助费。

  10、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由用人单位解决,符合就业条件和入学的子女,应优先安排。引进人才及家属的户口迁移,由人事部门出具引进人才批文,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引进人才暂不迁入户口的,由人事部门发给其《舟山市引进人才工作证》,平整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持证者及家属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愿来我市工作,可先落户后落实单位,将户口和人事关系放在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其中年龄在30岁以下,一年内未落实单位的,由政府视情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费。

  11、积极引进留学生和国外智力。加强舟山籍留学生的联谊工作,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引进外国专家,重点解决我市重大项目、进口技术消化中的疑难问题。抓紧建立博士后流动站,积极改善回国留学人员、博士生等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

  12、大力开发渔农村人才资源。继续加大政策倾斜,稳定和盘活渔农村人才队伍,要依托现有的学校和培训机构,对乡土人才进行现代渔农村科技、水产养殖技能、生产经营管理等知识的培训。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广大渔农村开展技术服务,通过组织专家服务团、科技承包、科技下乡等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全市渔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网络。

  三、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逐步建立和形成人才竞争和激励的运行机制

  13、积极改革用人制度,建立人才公平竞争机制。要全面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逐步推行企业经营管理岗位竞聘、招聘的选人机制。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实行评聘分离。对于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不受单位岗位和结构比例限制,大力培养海洋高级经济、高级工程人才,对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可破格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4、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机制。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允许事业单位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分离。对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工资待遇可以放开,可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工资收入与年度工作目标业绩挂构,也可实行按岗定酬、按技能定酬。

  15、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选课题、找项目,或到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兼职。引进人才可以创办、联办经济实体、科研机构或承包、租赁企业,也可以从事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指导、技术承包、科技咨询等活动。引进人才自带的科研成果、技术专利或开发项目,经认定后,可视其价值给予一次性报酬,或以其技术作为股份入股。

  16、大力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努力拓展人才市场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要逐步完善人才市场的运行机制,强化人事代理、培训开发、社会保障等功能。发展企业经营者市场,建立经营者业绩档案制度,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加快建立市场配置人才的机制。

  四、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把新世纪海洋人才工程落到实处

  17、建立新世纪海洋人才工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列入考核内容。各级组织、人事、教育、科技、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好人才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18、加大新世纪海洋人才工程的资金投入,采取以用人单位为主,政府加大投入,社会各方资助的办法,多层次、多渠道投入资金,支持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市政府每年安排新世纪人才工程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以及奖励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各县(区)也要安排一定的人才专项基金。

  19、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益,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人才政策,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宣传企事业单位引才、育才、用才的先进经验,增强全社会的人才意识,为实施新世纪海洋人才工程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200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