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井冈山市和吉安市青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确定如下:
1、井冈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49名,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 人员名额为17名。
2、吉安市青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55名,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17名。
公布日期:2000-06-24施行日期:2000-06-2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0-06-24
施行日期 2000-06-24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井冈山市和吉安市青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确定如下:
1、井冈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49名,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 人员名额为17名。
2、吉安市青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55名,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1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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