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的通知》(皖政办[1999]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是信访工作的重要方式,有利于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把领导接待日制度切实摆上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要求,结合领导干部下访、亲自批阅群众来信等方式,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领导接待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接待的时间、场所及具体安排计划,排出领导干部接待日值班表。值班表和实施方案于6 月底前报市信访办备案。

  三、认真做好来访群众反映问题的分类、整理、交办工作,每次接访都要形成文字材料,对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汇报。加强对来访群众反映问题办理的督促检查,限期上报处理结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地、各部门每季度将领导接待日执行情况上报市信访办,市信访办后专题向市政府报告。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