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的决定
公布日期:2000-06-06施行日期:2000-06-0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0-06-06
施行日期 2000-06-06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黑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