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渔业、农牧、农林)、畜牧、水产、农垦、农机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部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农业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农业科技跨越计划。1999年度的20个项目已正式启动,项目的启动实施已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农业科技者以及企业家的普遍关注和支持。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经研究决定,对2000年农业科技跨越计划项目申报程序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跨越计划是一项农业科技成果中试和转化计划,旨在通过中试熟化、组装集成和试验示范,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它不同于农业科研计划和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请各申报单位在选择项目时,注意该计划的定位。

  二、根据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要求,将2000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由《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暂行)》中每年5月31日调整为12月31日(收到日期)。

  三、申报的项目要符合2000年重点支持的领域(详见附件一),并按照《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组织有关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和相关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实施地点原则上不跨省。技术路线要按链式开发方式,组织多学科合作。原则上不鼓励同一学科的联合。核心技术必须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可行性,配套技术也要选择全国最优秀的成果。

  四、2000年申报的项目只填写《农业科技跨越计划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二),通过农业部直属单位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厅(局)(简称项目主管部门)的科技管理部门统一上报,待项目通过农业科技跨越计划管理办公室初审后,再组织编制《农业科技跨越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五、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在项目的质量上与数量上严格把关。并将申报项目公函分别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科研计划处、农业部财务司专项资金处,项目申请表及核心技术鉴定(认定)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寄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处。

  通讯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刘信

  联系电话:010-64195085 65085602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2000年农业科技跨越计划支持重点

  1、北方优质水稻生产技术

  2、优质高产棉花生产技术

  3、优质高产油菜生产技术

  4、优质高产奶牛饲养技术

  5、优质小麦生产技术

  6、优质大豆生产技术

  7、优质瘦肉型猪生产技术

  8、优质高产牧草生产技术

  9、对虾健康养殖技术

  10、优质罗非鱼养殖技术

  11、水稻耕作环节复合机械化技术

  12、中小型谷物干燥机械化技术

  13、新型高效低污染植保机械化技术

  14、农药残留降解技术

  15、渗水地膜中试

  16、幼畜腹泻基因工程苗中试

  附件二:农业科技跨越计划项目申请表

  (此表只限两张A4纸不得添加)

  项目名称:

  解决的具体问题与预期目标:

  解决问题的核心技术与配套技术概述:

  采取的技术路线与实施思路:

  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核心技术鉴定(认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