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第49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蚌埠市人民政府
  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年十一月)

  大力推进政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人民政权、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然要求。加强政风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总目标,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努力把全市政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进政府工作作风

  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各级政府对公务员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级政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要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等不良作风;要坚决纠正只说空话、不干实事、工作漂浮等不良现象;要坚决反对当官做老爷、搞强迫命令、侵犯群众利益等恶劣作风;要下决心解决会议多和文件多的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废止各种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市政府领导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2个月,县、区政府的领导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个月, 其中与群众共同生活劳动的时间不少于半个月。要建立机关和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实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政府系统的整体合力,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能。要坚持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认真实行方便企业办事、方便群众生活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主动服务,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质量。

  二、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解决政风问题的根本途径,政府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政,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深入推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严格考评;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抓好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对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特别是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不管是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度,把政府的施政行为自觉置于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和广大群众的民主监督之下,使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方略真正落到实处。

  三、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各级政府要把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作为加强政风建设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按照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认真清理政府管理的一些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符合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也要简化程序、规范行为,对掌握人、财、物和项目审批、证照发放的职能部门,以及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工作岗位,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对过分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防止“暗箱”操作。成立“行政服务中心”,逐步将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统一到“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市里做法,对现行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探索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效能考评、限时办结、低效待岗等制度。各级行政机关的所有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按照中央和省里规定的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完善和推行政务公开

  在认真总结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及社区民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其它确属不宜公开的事项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切政务活动都必须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要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不仅要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而且要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结果,特别是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当前,要重点抓好县、区和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市直单位的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乡镇以上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对应公开的内容除要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外,还要在方便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场所和公开栏,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

  五、建立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市政府和各直属部门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月确定一天为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干部每月不少于两天接待群众来访。继续保持市长热线电话畅通,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通过接待来访和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作好记录,分门别类,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县、区和乡镇政府,也要分别建立县长、区长、乡镇长热线电话制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各级各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和热线电话制度作为政府的基本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并与日常信访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六、切实抓好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是政风建设的主要内容,要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公务人员的廉政教育,建立和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要求”、“约法三章”和市政府“约法六章”,各级政府的广大领导干部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领导干部不但自己要率先垂范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而且还要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行政职权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政府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会计委派和政府采购制度等一系列加强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七、加强监督制约机制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工作机制,对政风建设实行全方位监督检查,把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跟踪查办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政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建立政风建设投诉举报制度。市政府成立“蚌埠市政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作为专司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的办事机构,以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和乡镇政府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上下联动管理。同时要确定相关部门承办日常举报事宜,及时处理群众关于政风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要注意保护举报人,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行为。各级政府领导要定期检查和了解群众对政风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情况,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妥善处理,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八、开展政风评议工作

  加强政风建设,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一把手”是政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政风建设负总责;班子内部其他领导要对分管范围内的政风建设负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政风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和处理。建立政风评议制度,对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政风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把评议的时间、内容、程序、要求和结果,通过新闻媒体适时向社会公告。同时,将政风评议的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中。制定严格奖惩措施,对政风建设成绩突出、评议达到优秀等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评议中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政风建设,务求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