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内各司局、部属各单位:

  为加强外事管理,使我部的外事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部制定了《交通部关于国际条约、协定和协议的谈判、签署与管理程序的规定》、《关于临时出国(境)执行公务和接待外宾费用开支要求和管理程序》和《关于部机关接待外国代表团工作程序和要求》三个规定和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