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在济南市范围内实行提供服务全面开票制度的请示》(济地税发[2000]1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规定,同意你局提出的“以10元钱为界线,实行提供服务全面开票制度”的请示。你局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大处罚和宣传力度,真正将此项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