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工业、贸易行业办公室,有关企业:

  最近,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省属国有工交企业改革脱困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0]44号,以下称省政府44号文件),这是近年来省政府专门针对省属国有工交企业改革脱困工作下发的重要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政策性。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文件,对于促进省属企业深化改革,扭亏脱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省属企业改革与脱困的紧迫感

  省属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省统计局统计,到今年4月底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共有110户,资产总额505亿元,占全省国有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的12%;职工30.7万人,占15.5%;实现销售收入、利税、利润分别占9.5%、7.9%、5.9%。经过多年改革和发展,省属企业中已涌现出一批技术领先、发展较快的企业和在省内外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对促进全省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许多省属企业改革滞后、机制不活、结构不合理、竞争能力弱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目前,111户重点国有企业中,未完成改制的地方企业10户,其中省属企业就有3户;到今年4月底,省属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达34.6%,比全省高16.8个百分点,与全省工业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形成明显反差。加快省属企业改革脱困步伐,尽快扭转落后面貌,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事关全省经济大局,省有关部门和企业亟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压力感,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抓好省属企业的改革、脱困工作。

  二、明确任务,确保实现省属工业企业今年改革与脱困的目标和要求

  到2000年底,省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与脱困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企业亏损面降到20%左右;多数企业下放市地、县管理或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调整重组。

  推动省属企业改革、脱困,要以《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把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与企业改组、改制结合起来,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企业,理顺企业管理体制;打破行业、部门、地区界限,通过企业下放、兼并破产、联合重组、出售、租赁等形式,加快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调整企业所有制结构、组织结构和隶属关系;坚持“三改一加强”并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措施,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依法保障资产所有者、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动企业改革和调整重组。

  三、因企制宜,搞好分类指导

  要在深入调查摸底、认真研究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分类采取改革与脱困的办法和措施。一是“靠一块”。对产品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差的企业,按照产业、产品关联,资产合理流动、企业优化重组的原则,通过兼并、收购、划转等方式,使他们向优势企业靠拢。二是“分一块”。对不适宜破产和整体改制困难的企业,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债务不悬空的前提下,实行分离经营、分步改革、分块搞活。三是“破一块”。对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尤其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四是“放一块”。对宜于下放到市地、县管理的企业,省企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企业所在地政府协商,达成一致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五是“扶一块”。对具有较强优势的企业,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上市融资、贴息技改、封闭贷款、担保贷款、债转股等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促其尽快发展壮大。

  四、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省属企业改革与脱困工作的领导

  省政府44号文件对加快省属企业改革脱困确定了若干政策措施,各部门和企业要主动与各级有关部门衔接,做好配合工作,用足用好这些政策,尽早取得实效。抓好省属企业的改革与脱困,是省属企业主管部门的一项硬任务,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和措施。尤其是省工业、贸易八个行业办公室和煤炭、冶金、丝绸、出版、监狱管理等部门,组织指导省属企业改革、脱困的任务繁重,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成若干专门工作班子,对所属企业一户一户地进行研究分析,制定改革、脱困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蹲到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要认真做好省属企业改革、脱困的统计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每个企业的进展情况。省经贸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各部门于每季将进展情况报省经贸委企业处。

  各部门贯彻落实省政府44号文件的情况,于6月底前书面报告省经贸委。

  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