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甘各单位: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决定性意义。为了切实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和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要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多数法律、法规的实施任务,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决定和影响着一个国家法制化的整个进程。各级行政机关只有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据法定活动权力和利益,严格依法行政,才能不断提高行政质量和效能,保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依法行政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保障。加快西部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调节西部大开发中各方面的关系以及扩大对外开放,都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把各方只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西部大开发的各项建设就能真正健康、有序、优质地进行。因此,各方面都应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必须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行政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二、认真贯彻《立法法》,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立法法》,对于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切实贯彻落实。要把政府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密切结合起来,从我省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审慎确定每一个立法项目。对关系全省改革开放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立法项目,要深入论证,重点研究。要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改善投资环境、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科技教育和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的项目作为今后立法工作的重点。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和改革开放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清理、修订或废止。在立法工作中,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反映民意,真正使各项法律规范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立法工作必须以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立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防止部门通过立法手段,违犯政策规定,膨胀部门权力和利益。要进一步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审查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那些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应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撤销或责令其修订、废止。要加强政府立法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切实解决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立法程序,积极探索和改进立法方式。重点立法项目要逐步推行由政府法制机构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综合调研机构和专家学者参与的立法起草方式。要逐步建立和健全立法听证制度、专家学者咨询论证制度,聘请立法顾问参与立法工作,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界定行政执法权限,实现政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的规定。任何行政执法机关都不得向下级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指标,不得设立“小金库”。要认真实施行政罚款与收缴分离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大对实施情况有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腐败。

  实行执法公示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从“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出发,将本部门的执法依据、权限、程序、标准、结果以及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积极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执法职责进行分解细化,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做到分工明确,职权清晰,责任到位。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县乡两级行政机关处在行政管理的基层和第一线,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因此,要作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点,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奖优罚劣的原则,制订行之有效的评议考核标准,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评议考核,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成绩,选拔、任用、晋升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和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结构。大力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坚决杜绝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录用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住进人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积极配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搞好各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自觉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司法监督,虚心听取他们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和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要自觉地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冤假错案,要及时、公正处理。要加强和完善政府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各部门的监督,把上级机关的监督与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项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及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无论是对直接责任者还是负有领导责任者都要依法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追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和消除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腐败现象,纠正不顾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

  五、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严格实行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人是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率先垂范。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听取汇报,组织考核,加强规划和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政府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确保本地方、本部门严格依法办事。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重视和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繁重,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和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这次机构改革中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在本级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一定要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与本地方、本部门政府法制建设任务相适应,与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新形势相适应。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总结、完善、推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努力探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规律和特点,用以指导工作实践,全面、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