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探索农科教结合在不同区域结合模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农科教结合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推进全国农科教结合工作的开展,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在总结全国农科教结合示范区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施“农科教结合百县千乡万村示范工程”(简称“百千万工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科教结合领导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把“百千万工程”作为科教兴农的一项根本措施抓紧抓好。

  附件:1、关于实施农科教结合“百千万工程”的意见

  “百千万工程”示范单位选点原则和申报程序

  3、“百千万工程”示范单位申报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关于实施农科教结合“百千万工程”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农方针,深入推进全国的农科教结合工作,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实施“农科教结合百县千乡万村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现提出以下几点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科教结合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有效途径。经过近十年的实践探索,农科教结合显示了兴农富民的强大生命力。通过开展农科教结合不仅加快了农业科学技术普及,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肯定了这一形式,并强调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要求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必须“实行农科教结合,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注重人才培养,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因此,要从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农业、农村经济面向21世纪的高度,充分认识农科教结合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农科教结合。

  实施“百千万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村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的;充分利用一切科技和教育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力量,构建和完善农村人才培养、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三大体系,探索农业、科技、教育各项事业在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区域的有机结合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科教兴农方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国开展农科教结合工作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目标和任务

  实行农科教结合,重点在县乡,基础在村。农科教结合“百千万工程”是指在全国不同地区,选择100个县、1000个乡、10000个村,进行农科教结合的实验、示范。农科教结合百千万示范工程的总体目标是:1999-2000年和“十五”期间,在不同区域、不同经济条件下,不断拓宽农科教结合的领域,不断丰富和完善农科教结合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和探索农科教结合的最佳模式和新经验。在农科教结合示范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率先建立政府统筹,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农业、科技、教育等各项事业发展有机结合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明显进步,在本地区农科教结合中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以推动全国农科教结合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一)工作推进目标

  在2000年以前,所有示范单位要制定1999-2000年和“十五”期间实行农科教结合的规划和实施方案,逐步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推进农科教结合的政策和措施,全面开展农科教结合工作。在“十五”期间,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农科教结合运行机制,总结出富有地方特色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农科教结合的经验,达到“先一步、高一层、出经验、出成果、出效益”的要求,推进示范单位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人才培养目标

  经过5至7年的努力,逐步培养和建立三支队伍:

  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农业科技和农村基层管理干部队伍。通过各类普通高中等院校、成人院校、农广校等各类农业职业技术学校的培养,到2000年村干部都要达到持证(绿证)上岗,到2005年乡镇干部和科技人员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村干部和农民技术员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技术骨干队伍。通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和“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到2000年每20户农民有1人获得绿色证书,到2005年每10户农民有1人获得绿色证书,乡镇企业主要技术岗位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使获证农民成为农业生产技术骨干和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培养和造就一支较高素质的劳动者队伍。充分利用一切教育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广大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三后生(小学、初中和高中毕业生)、乡镇企业职工、农村复员军人等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同时加强后备农民的培训,在农村中学逐步推行“双证制”(毕业证和绿色证书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和“3+X"办学制度,通过不同形式向农村初、中等教育渗透农业和其他实用技术教育内容,全面提高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

  (三)体系建设目标

  逐步健全农村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的三大体系:

  健全和完善农村教育培训体系。要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安排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以高中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村中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业中学、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燎原广播学校等为阵地,逐步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相互衔接、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农村教育培训体系。

  逐步建立现代农业推广体系。要逐步建立适应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开放型、多元化的现代农业推广体系。到2005年,初步形成以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农技站(场、所)、农村职业中学、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企业和民办农技推广组织为网点,上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横联农民专业协会,下联专业组、户,利用现代技术和手段的现代农业推广体系。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核心,逐步形成政府经济技术部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服务组织和各种农民专业协会等服务组织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引导农村社会服务朝着一体化、产业化、企业化的方向发展。经济发达地区要在此基础上形成服务手段的网络化、实用化、国际化的农业信息技术服务体系。

  (四)科技进步目标

  要全面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

  ——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推广,不断引进推广新技术,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能及时得到较大范围的普及推广;

  ——2005年,示范县农业科技进步在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提高到50%左右,其中,经济发达地区科技贡献率达60%左右。

  ——2005年,示范县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植有特色、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产业化格局。

  三、组织管理和实施

  (一)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国“百千万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负责制定规划、政策、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组织检查评估、干部培训、工作交流、表彰奖励等。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百千万工程”的日常工作。

  (二)各省、地(市)、县、乡的“百千万工程”实施工作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本行政区域列入“百千万工程”示范单位的实施工作,分级负责“百千万工程”实施的统筹协调、检查评估、干部培训、工作交流、表彰奖励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三)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县、乡、村要根据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和上一级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部署,分别组织协调有关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部门,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分期、分阶段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具体落实“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工作。

  (四)在实施“百千万工程”中,要以农村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协调,整体运作,加强“三大体系”和试验、示范、培训基地建设,以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电波入户工程”和“燎原”、“星火”、“丰收”计划等工作为主要内容,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主要措施

  实施“百千万工程”,要坚持“政府统筹、完善体系、目标管理、通力协作”的原则,充分体现“大农业”、“大教育”、“大科技”的系统工程思想,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百千万工程”顺利展开和目标的实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百千万工程”是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抓好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一重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高度重视“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工作,将“百千万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农村经济、农业科学研究、先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实施“百千万工程”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

  (二)广开渠道,增加投入

  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农科教结合专项经费用于实施“百千万工程”。国家和地方的科技、农业、水利、林业部门等的开发项目和经费,以及星火、燎原、丰收等计划,应向“百千万工程”示范县(乡、村)倾斜。各地可从农村科技三项经费、农村教育事业费和农村教育费附加中,统筹一部分用于农科教结合的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要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农科教结合示范县(乡、村)建设。

  (三)加强对“百千万工程”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和各地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将根据开展“百千万工程”的目标和要求,对“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实施“百千万工程”工作有力、成效突出的示范单位给予表彰和鼓励。对实施 "百千万工程“工作开展不力,评估不合格的示范县(乡、村),将取消示范单位资格。

  (四)加强组织管理

  1、制定配套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性法规和配套政策,逐步将农科教结合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保障农科教结合工作有序和正常开展。

  2、完善激励机制。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支持广大科技、教育、推广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生产实践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要制定有利于培育发展农村科技市场和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政策,探索技术成果的有偿转让、科教人员参加科技咨询、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合作开发等灵活多样的农科教结合实现模式;制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要制定对获得“绿色证书”农民的优惠政策;对农村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技致富的带头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各地要保证农科教结合工作人员的“三落实”,防止在机构改革中削弱农科教结合管理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农科教结合管理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4、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要加强农科教结合理论研究,用科学的理论有效地指导农科教结合工作。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科教结合工作,及时报导“百千万工程”实施中的好典型和新经验,争取社会各界对农科教结合工作的支持。

  附件二:

  “百千万工程”示范单位选点原则和申报程序

  一、选点条件

  1、县、乡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有强烈的科教兴农意识,重视科技教育工作;

  2、农、科、教等部门工作联系紧密、配合协调,开展农科教结合工作有一定的成效;

  3、积极申报参加农科教结合“百千万工程”,努力争取实现示范单位目标。

  二、选点原则

  1、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3个左右示范县、30个左右示范乡、300个左右示范村。农科教结合工作起步较早、基础条件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要优先在全国农科教结合示范区选择1-2个示范县。50%的示范乡可在示范县选择,50%的示范村可在示范乡中选择。

  2、示范县、乡、村的选择要考虑到不同的经济类型、不同的区域分布,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标准,突出特色,兼顾发达、中等发达和欠发达地区。

  3、示范县、乡、村的选择要考虑到原有的工作基础和整体综合效应,兼顾各部门、科研院校、社会团体的各项“工程”和“计划”(如“星火”、“燎原”、“丰收”、“绿色证书工程”、“电波入户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科教兴村” 计划等)原有的试点布局,以利于推广试点经验和加强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和整体运作。

  三、示范县、乡、村申报审批程序

  1、示范县由县政府(含县级市)申报,经市(地、盟)、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由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公布。

  2、示范乡由乡政府申报,经县、市(地、盟)政府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公布,报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备案。

  3、示范村由村委会申报,经乡、县政府审核报市(地、盟)政府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地、盟)政府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审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认定公布,报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