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北京、上海、广州保监办:
目前,有些保险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委托给证券公司管理、运用。鉴于我国尚未出台信托法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对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风险难以控制,各公司暂不得委托证券公司管理、运用资产。
特此通知
公布日期:2000-05-09施行日期:2000-05-09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保监发[2000]6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0-05-09
施行日期 2000-05-09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文
各保险公司,北京、上海、广州保监办:
目前,有些保险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委托给证券公司管理、运用。鉴于我国尚未出台信托法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对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风险难以控制,各公司暂不得委托证券公司管理、运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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