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推动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中纪委和财政部等国家五部委的要求,市政府确定在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征收工作中,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为保证票款分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票款分离制度的必要性

  1997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监察、银行、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各级财政部门大力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在认真清理整顿单位预算外资金帐户的基础上,建立了统一的财政专户体系,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办法,健全了预算外资金预决算制度,初步建立了“收支有据、用之合理、调度灵活、运筹有方”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新机制,基本实现了中央、省提出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但是,由于目前收费、基金的收取与收费票据的开具集于执收部门一身,造成了征管和监督上的漏洞,如有的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单位收取资金后,不及时、足额存入财政专户,甚至将收费资金置于帐外,设立小金库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落实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收费、基金的征收源头上对收费管理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

  在5月22日召开的全国“收支两条线”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行收费票款分离制度。最近,中办发「1999」21号文件和财政部、监察部、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都明确要求推行票款分离管理办法;省监察厅、财政厅等五部门也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实行收费票款分离制度的目标任务。因此,尽快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票款分离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的“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二、实行票款分离制度的目标要求

  票款分离制度是部门、单位依法收费时,实行资金收缴和票据开具相分离的制度。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都应当实行票款分离,实行票款分离办法要本着“发挥收费部门职能作用、方便缴费义务人缴费、提高收费工作透明度和效率”的原则进行,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持执收部门的职能不变,实行票款夯离办法,只是对执收部门收费征收制度的改革,将过去执收单位开票收款纳入收入过渡户,改为部门只开票不收款,收费由银行代收后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执收单位的分工和行督后管理、服务的各项职能不受影响,仍要按照各自的和国家赋予的职组织各项收费。

  三、实行票款分离制度的主要内容

  票款分离制度的主要内容,概括地说,就是“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所谓“部门开票”是指执收部门在按规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预算外资金时,向缴费人开具收费通知书:“银行收款”是指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的银行代收网点负责收费代收工作,缴款人持执收部门开具的收费通知书到银行代收网点办理缴费手续后,银行向缴费人开具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财政统管”是指由银行代收的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后,财政专户负责统一核算和管理。

  四、实施票款分离制度的工作分工

  票款分离工作政策性强、操作复杂,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执收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共同做好工作。

  (一)财政部门的职责。财政部门负责整个票款分离制度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规程的制定,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开发、调试和安装收费管理软件,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培训等工作。

  (二)人民银行和各国有商业银行的职责,人民银行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是就实施票款分离给予金融政策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对涉及银行业务的总是,与财政部门联合发文,作出具体规定。具体代收业务工作由财政部门商人民银行指定有关银行承担。

  (三)执收单位的职责。票款分离办法的实施,需要各执收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执收部门要做好新老制度实施的衔接工作,努力为缴费人提供服务,确保整个工作平稳过渡。

  五、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配合

  推行票款分离工作是收费、基金征收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要成立由财政牵头,监察、银行等部门参加的实施票款分离联合办公室,负责本级票款分离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各执收部门也要在内部成立临时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本部门和本系统票款分离的顺利进行。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局商有关部门制定,并抓好组织实施。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