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O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委员会 2000年 4月 29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教育工作,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系统的广大干部和职工,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成才观,学校要切实把素质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纠正那种只重智育而忽视德育、体育和美育的偏向。今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均不得对学校升学压指标,也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校排名次或发奖金,学校也不得按学生分数分快、慢班,教师不准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布考试成绩名次。要总结推广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真正把广大教师的精力引导到教好书、育好人,向课堂教学要质量、要素质的轨道上来。社会、学生家长也要树立评价教育和学校的正确观念。

  二、高度重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坚持不懈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并把这些教育有机地体现在教育实践机渗透在教学的各个环节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遵纪守法的观念。要讲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青少年学生不同学龄阶段的特点,确定不同的德育内容和要求,形成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性的目标递进,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抓好班级和团队工作,开展优秀班集体和优秀团队创建工作。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严肃校风校纪。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广大中小学校长、教师要敬业爱生,以身立教,用自己的正确思想和行为教育、影响学生,切实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对学生全面负责、全程负责。要加强教师的青少年心理学知识培训,逐步配备心理辅导教师,开展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和承受挫折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处理好在学习、成才、择业、人际交流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创造条件,创建实施素质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以多种形式参加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劳动和艰苦创业精神的锻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深入开展一次端正教育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的大讨论,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师要进一步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精神,把“减负”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真正搞清“减负”的内涵和学生过重负担的危害,切实把学生过重的书包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过重的心理负担、过重的经济负担降下来,要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把节假日、休息日还给学生。坚决刹住课外补课风、收费补课风、集体补课风,在职教师一律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任何部门、团体、学校和教师都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省教育厅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任何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坚决制止面对学校的各种名目的单项检查评比活动,集中抓好以素质教育为中心内容的综合督导评估,让学校集中精力抓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省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从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关键在教师。教育系统要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针对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上水平。从今年起把师德教育列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师范生的必修课,并把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晋升、奖惩的依据,建立起促进提高师德水平、认真教书育人的机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拓宽教师渠道来源,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推行全员聘任制,破除教师职务终身制,实行竞争上岗,调整不履行岗位职务的教师,精简学校富余人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对少数品行不良、师风不正、素质低下的教师要坚决处理,直至清退出教师队伍。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深化基础教育改革。从2000年秋季起,全市积极推进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省、市重点中学逐步实行高、初中分离办学,不招收初中生,同时要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和改革,扩大招生规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并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高中。基础教育改革涉及全市稳定的大局,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有关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学籍、户籍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随意转学和人为迁移户口。

  六、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的健康发展。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引导和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举办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学校、社会团体、助学机构等部门或单位一律不得以各种名义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课外强化班、补习班、辅导班,已举办的要立即停止。

  七、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新闻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价值观,学校、家庭、社会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要按学生居住区域,成立由地方党政领导、教育、妇联、共青团、综治部门负责同志、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社区教育委员会,齐心协力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工作。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对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要给予支持,提供便利。政法、文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学校周边秩序整治力度,努力为学生营造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市科技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公园、烈士陵园等教育基地要优惠向中小学生开放。

  八、加快高等教育发展。要加大高等学校布局调整,积极筹建蚌埠大学。扩大我市高等教育规模,缓解高中升学压力,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抓紧筹建蚌埠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加速高级职业技术人才培养。

  九、进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要加快推进中等和中等以下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机制。制定我市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完善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和完全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教育放到重要的战略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协调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