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社保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宣传系列活动的意见》已经省委、 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我省颁布的《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为社会保障工 作提供了法律保证,对于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我省 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社会保险宣传系列”活动既要造成声势,更要抓出实效。

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宣传系列活动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1998年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 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第九届1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失业保 险规定》(以下简称“两例一规”)是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 是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决策的具体体现,是我省增创新优势,建设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保 证。“两例一规”的颁布,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险的法律强制性,增强企业和群众 社会保险意识,对于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维护广大 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 进一步推动“两例一规”法律知识的普及,加强社会保险法制建设,加大社会保 险宣传力度, 拟于今年5、6、7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宣传系列活 动,掀起一个宣传“两例一规”的新高潮。现就开展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把学习宣传我省“两例一规”与宣传学习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 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结合起来。国务院今年 1月颁布的“两个条例”,是全国社会保险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完全符合我省 的实际,我省颁布的“两例一规”是贯彻国务院“两个条例”的具体体现。要把 宣传学习贯彻社会保险一系列法规纳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要求广东“朝着在 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文明法治的现代化目标不断前进,努力探索和创造新鲜经验” 指示的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

  二、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两例一规”的宣传工作。“两个条 例”和“两例一规”内容很多、涉及面很广,各地必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做 到整个宣传活动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为统一协调行动,省拟成立由 省委宣传部、省社保局联合组成的社会保险宣传系列活动办公室。各地要相应成 立社会保险宣传活动小组,并组织力量加强力度。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制订 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最大限度地开展“两 个条例”和“两例一规”的宣传活动。5月上旬省召开社会保险宣传工作会议,对整个宣传任务做具体布置。社会保险宣传活动结束以后,省要对开展“两个条例”和“两例一规”宣传活动搞得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的单位给予批评。

  三、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社会保险宣传活动。社会保险工作关系 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务 必从大局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两个条例”和“两例一规”的宣传工 作。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主动与当地宣传新闻单位联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 地向社会各界宣传、介绍“两个条例”和“两例一规”。宣传方式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大量反映现实生活中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的生动事例,采取举办各 类专栏、讲座、上门座谈、上街咨询、开展知识竞赛、文体活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要注重发展社会保险义务监督员队伍,发挥社会保险义务监督员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方位地宣传“两个条例”和“两例一规”,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在宣传“两个条例”和“两例一规”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它直接关系到增强社会保险的调剂能力,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更好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当前,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着力点主要在非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上。要 以“两个条例”和“两例一规”为依据,晓之以法,广泛宣传,对于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有意拒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要通过典型事例,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要在社会上造成积极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费光荣,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欠费、抗费可耻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省社会保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附件:

  一、社会保险宣传系列活动方案

  二、社会保险宣传口号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社会保险宣传系列活动方案

  一、从5月1日起,广东电视台继续在黄金时间播放社会保险公益广告,各 地可在当地电视台播放。

  二、从5月1日起,各市(县)要在当地主要街道悬挂社会保险宣传条幅, 有条件的也可制作相对固定的社会保险宣传牌(宣传口号由省统一制订)。

  三、从5月1日起,《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报刊陆续刊登有关“两个条例”和“两例一规”的文章,广东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邀请有关人士座谈,重点介绍“两例一规”的意义、主要政策、企业应尽的义务及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广东电台利用有关咨询热线,为群众解疑答惑。各地要参照以上做法在当地新闻媒体开展宣传。

  四、5月份由省社保局组织,请省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与关心社保的各界人士、职工进行座谈对话,邀请新闻单位作宣传报道。

  五、6月3日,省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各市政府分管领导可在此前后也发表电视讲话或在报刊发表署名文章,介绍各地社会保险的发展情况,参加 社会保险的必要性。

  六、6月13日,全省各地统一于当天分别举办咨询服务活动,向过往群众派发宣传资料,回答群众提问。有条件的地方出动宣传车,上街巡回宣传。

  七、6月底,省社保局与南方日报社在《南方日报》上开展学习“两例一规”有奖测验活动,全省读者均可参与。

  八、7月初,在广东电视台举办全省社会保险知识竞赛,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介绍社会保险。

  九、组织一次研讨会,主要研讨如何扩大覆盖面和保证基金征缴。

  附件二:

社会保险宣传口号

  一、参加社会保险是您的义务 享受社会保险是您的权利

  二、社会保险 老有所养

  三、社会保险作保障 哪里就业都一样

  四、工作岗位任意变 社会保险给保障

  五、社会保险进万家 真情温暖你我他

  六、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