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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于投保人选择投保和保险公司实行单险种核算,我会决定对机动车辆提车险的保费结构进行调整,对其中车辆损失险的保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一、提车险的第三者责任险部分(责任限额5万元),固定保费为150元。

  二、提车险的车辆损失险部分:新车购置价在10万元以下的,固定保费为150元;新车购置价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固定保费为250元;新车购置价在30万元以上的,固定保费为350元。

  本通知自200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