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公布日期:2000-04-24施行日期:2000-04-2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高检发释字[2000]2号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0-04-24
施行日期 2000-04-24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00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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