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渝水区人民政府,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教委《关于做好2000年全市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做好2000年全市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教委 2000年8月31日)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0年全省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0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思想

  毕业生是国家用大量资金培养、造就的专业人才,是我市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市、振兴新余经济的重要力量,科学合理配置和使用毕业生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高度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要积极疏通和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等办法,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大力支持和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时研究和有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我市200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有关规定

  (一)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原则上仍由国家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安排就业,通过"供需见面"和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就业单位。实行招生"并轨"改革的毕业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毕业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派遣回生源地,由生源地帮助推荐就业。对截止派遣时限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提出"缓派"的,可适当推迟一年派遣,档案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管理,户粮关系按省公安厅、省粮食局、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在就业派遣中户粮关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教毕字[2000]002号)的规定暂转其家庭所在地。 行业、部门所属院校(含省厅局下属院校)一次性派遣到市直各单位的毕业生,由各单位负责提出具体安排意见,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二)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就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须经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并有新的接收单位,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后可调整就业单位。为乡镇企业定向招生培养的毕业生不能改变就业方向。

  (三)国家计划内自费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自主择业。

  (四)享受专业定向奖学金的师范类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达标要求,一次性派遣到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学校任教。因特殊原因要求改行或出市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报请市教委批准后,自找接收单位就业,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全部专业奖学金和部分培养费。市直生源的师范毕业生按规定3:2:1的人数比例派遣到渝水区、分宜县和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教学单位工作。

  (五)医学院校的统招毕业生由市卫生局负责拿出就业方案,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由毕业生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办理报到和派遣手续。

  三、毕业生就业派遣程序

  (一)全市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为了努力实现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各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按计划派遣的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二)毕业生调配派遣工作仍实行分级负责、互相调剂的办法。凡列入国家调配计划,学校一次性派遣到市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该部门提出具体分配意见后,在规定期限内将毕业生分配意见和毕业生档案列表报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办理派遣手续。

  (三)外地院校回市、县(区)就业的"新余籍"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统分毕业生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的期限不作具体规定。

  (四)自行放弃就业派遣的应届统分毕业生,由其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毕业生调配部门不再安排就业,其户粮关系和档案可转到家庭所在地,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凭毕业生《报到证》和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派遣后,三个月内不去单位报到者,按不服从分配论处。

  (五)各用人单位选择和录用毕业生时,应公开需求计划和招聘条件,遵循公开、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时间性很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各级政府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需要的关系,指导毕业生通过正确的就业途径,走上既能满足国家需要,又能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的岗位,为新余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