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二月七日
公布日期:1999-04-12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冀国税发[1999]7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04-1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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