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中银集团重组上市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布日期:1999-10-22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吉地税个所函[1999]2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10-2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中银集团重组上市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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