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室、中省直企业:

  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局制订的《白山市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O年十月二十一日

白山市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实施计划

(市卫生局 2000年9月)

  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办法、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它在全世界的广泛流行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目前我市已发现2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为控制性病的再度流行蔓延,特别是艾滋病的急速传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国发[1998]38号)和《吉林省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实施计划》(吉政发[1999]5号),特制订此计划。

  一、指导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重大疾病防治,减少艾滋病流行。在控制上以预防为主,在预防上以宣传教育为主,在实施上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在经费上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资。要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总目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控制艾滋病的流行与传播。到2002年,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的传播,遏制艾滋病病毒在吸毒人群中迅速蔓延的势头,力争把性病的年发病增长幅度控制在15%以内。到2010年,实现性病的年发病率稳 中有降;把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三、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

  1.2001起,各级政府要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协调会制度。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成立艾滋病防治专家委员会。

  2.2001年起,各级政府要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要有开展这方面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总结。

  (二)全民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减少重点人群(吸毒者、卖淫嫖娼者等)中的相关危险行为。

  1.2001年起,全市各地的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站除有“世界卫生日”、“世界艾滋病日”、“世界禁毒日”的宣传计划外,还要有定期刊播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知识宣传计划并切实实施。

  2.从2001年起,在收容教育所及羁押管制犯人、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各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相关法规及防病知识教育。

  3.2001起,对外派劳务出国人员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培训教育率要达到100%. 4.到2001年末,15岁以上居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0%以上,在农村达40%以上。到2002年,在高危人群中达到80%以上。

  5.到2001年末,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100%;普通初级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市属学校开课率为100%,县(市)区学校的开课率为90%以上,乡镇或以下学校开课率为80%以上。

  6.到2002年,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及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车站要有必备宣传资料。

  (三)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系统,力争做到准确、及时地分析、预测疫情及流行趋势。建立艾滋病、性病防治服务体系。

  1.2002年,完善市卫生防疫机构内艾滋病监测检验实验室的建设。

  2.2002年,市卫生防疫机构要建好为本地服务的艾滋病病毒血清抗体初筛实验室。

  3.到2002年,所有的采供血机构达到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规范化要求,建立起有效的质量保证系统和监控机制。

  4.在2001年前,对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全员培训,届时,85%的县区及其以上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能为寻求人提供诊断、治疗和预防性病、艾滋病的有关服务。

  5.到2006年,在现有的医疗机构中完善一所具备为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规范化治疗、护理、咨询和预防保健服务能力的医院。

  (四)建立和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到2001年底,建立和完善各有关法规的执法监督和管理机制,依法取缔从事非法采供血、非法诊治性病活动。

  四、行动措施(一)加强领导、实施综合治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的各项措施和指标要求。要制定适应本地区实际情况的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与评价。要切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好各部门工作任务及职责。

  1.制定预防与控制艾滋病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有关法规的宣传计划及措施;承担有关法规的普及宣传及调研;对有关人群实施艾滋病、性病监测、报告。此项工作以卫生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2.做好采供血机构管理,清理整顿性病诊疗市场,防止医源性传播;对医疗广告进行专业审查;为宣传、教育提供部分材料;提出建立艾滋病防治医院可行性报告;负责艾滋病、性病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专业和管理人员开展科研、培训、咨询、宣传。搞好疫情管理;负责艾滋病、性病防治日常工作;提出拟修改或增订的收费标准报告。此项工作以卫生部门为主,公安、计委、科委、财政、物价、新闻等相关部门配合。

  3.严厉打击,取缔种毒、制毒、贩毒、吸毒、卖淫、嫖娼、非法采供血活动;对同性恋人员进行行为管理;提出对暗娼、嫖客收容和集中管教场所设置的可行性报告;负责对在押犯和收容、劳教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此项工作以公安、司法部门为主。

  4.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与预防控制工作有关的卫生物资进行或指导进行宏观调控;根据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资的原则,提供财政支持并进行跟踪审计;审定收费项目和执行标准。此项工作以计委、财政、物价部门为主,卫生部门配合。

  5.搜集国内外科技信息和经验,搞好信息服务;组织初中及以上各类文化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单位开设预防与控制性病、艾滋病教学科目。对出国师生、员工进行行前强化教育。督促出入境师生时间间距达90天以上者或在外接受过医疗救护者接受有关监测。此项工作以科委、教委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6.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完成经常性宣传计划。依法整顿文化市场,加大“扫黄”、“打黄”力度;依法管理性病、艾滋病广告;收缴未经批准、擅自印制、散发的活页广告,按街道、村委会划定责任区,随时清除非法广告,拆除非法牌匾及广告设施。此项工作由广播电视、文化、新闻、工商、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承担各自职责。

  7.在适龄妇女中,进行安全性知识教育。此项工作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

  8.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按规定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查,并依法进行疫情报告;对未经艾滋病知识培训的出国劳务人员不得发放健康旅行证明书;对回国人员,协助当地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监督、监测工作;负责管辖单位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进口血制品的查禁工作。此项工作由卫生检疫、进出口商检、海关、外贸、贸易、外事、旅游、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承担各自职责。

  9.督促检查政府有关部门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此项工作以政府法制 局为主,卫生、公安等部门配合。

  (二)落实规划目标,实行分类指导。

  促进大众传播媒介及遍布城乡的宣传教育网络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医疗卫生系统艾滋病、性病防治服务能力及严格采供血管理是落实规划近期的主要任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预防、控制、监督和监测能力,明确本地、本部门开展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措施。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地区,实行分类指导。在尚未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率较低、高危人群数量较少的地区,要提高警惕,建立和完善监测系统,抓紧专业人员培训及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在已经发现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性病发病与高危人群数量较多或增加迅速的地区,必须全方位开展工作,全面落实规划的各项防治措施。

  (三)加强宣传,增进群众防病意识。

  大众传播媒介及各宣传教育单位有义务承担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任务,特别是覆盖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应无偿提供宣传服务。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承担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宣传责任,结合本部门的宣教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对本系统职工和各类相关人员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活动。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列为学校健康教育与青春期教育的重要内容。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机构要主动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教材、资料和技术帮助,形成宣传教育的服务网络。对高危人群要加强禁毒禁娼等法制教育,促使其改变不良行为。要积极推广使用避孕套,宣传共用注射器的危害,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依法管理,强化监督、监测。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吉林省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全民无偿献血,进一步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治理整顿,加大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的力度,切实落实对供血者、供血浆者和血液、血液制品的检测及监测措施。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医源性感染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艾滋病、性病医疗保健服务和咨询服务工作。严格对性病诊疗市场进行治理整顿,提高性病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实行保密服务,减轻病人负担。

  (五)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卫生防疫、卫生检疫、性病防治、采供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在现有卫生防疫等机构内部强化艾滋病防治的专业功能,加强技术力量、设施装备,改善工作条件,使之能够承担起艾滋病监测、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任务。要有计划地采取多种方式加紧对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复训,提高其诊断、治疗、护理、监测、宣传咨询技术及防治管理的水平,逐步建立一支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队伍。制定鼓励专业人员献身艾滋病防治事业的政策,改进专业人员的工作条件,改善其生活待遇,稳定专业队伍。

  五、考核与评价为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实行计划目标考核与评价制度。通过自查、抽查、中期和终期考评等办法,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中期考评时间为2000年、2002年、2005年;终期考评时间为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