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各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市人事局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甬政办发[1999]161号)精神,对甬人考[1997]1号文件规定的季度目标考核奖审批权限作适当调整。从今年 一季度起,由各部门(单位)自行审核审批,具体发放办法、对象仍按甬人考[1997]1号和 甬人考[1998]1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经 常性考核制度,并认真填写考核手册,我们将继续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办法进行检查。

  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