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公布日期:1999-04-01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京国税[1999]05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04-0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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