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纠风办《2000年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O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0年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市纠风办2000年3月)

  一、指导思想2000年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中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今年的纠风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二、主要任务

  1、重点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以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减轻社会医药费用不合理负担为目标,继续整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严禁以变相折扣形式推销药品,特别是加强对医药单位药品采购的管理,积极探索药品采购管理新模式;继续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巩固禁止开单提成和严禁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从药品销售、大型检查中牟取私利的治理成果;规范医疗行为,切实提高医疗质量。同时,要不断深化卫生改革,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切实减轻病人负担。

  2、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一步落实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抓好对县乡(镇)两级的监控。继续推行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三项制度,各级各部门不得借收购农副产品之机,代扣、代缴各种费用及搭车收费,严禁出台违反中央规定的收费项目,不准用加重农民负担的办法,搞农民不自愿或超过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的达标升级活动。对农民合理负担费用的收取,应采取宣传规定、讲明政策等方法引导群众自觉缴纳,绝对禁止“小分队”上门收取农户款或搬粮搬物作抵押等粗暴行为的发生,坚决防止因农民负担而引发恶性案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发生的涉农恶性案件,要严肃查处,坚决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积极稳妥地推广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三乱”问题。

  3、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深入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切实加强对已取消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反弹。坚决执行收费许可证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加强对挂牌保护企业的走访调查,严禁控制并规范对企业的各项检查,为国企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大对投资环境的整治力度,认真做好外来投资者投诉受理工作,改善投资环境。

  4、切实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皖发[1998]2号),规范税费收取行为,严禁向个私经营者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在个体私营企业中推行挂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个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发展个私经济的各项政策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在巩固前两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成果的基础上,今年要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延伸到乡镇执收执罚部门。全市县级以上执收执罚部门要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标准。进一步完善管理,强化监督,任何单位都不得降低标准和要求。对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费收入和罚没款及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

  6、切实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和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成果。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皖政[1994]75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治理公路、水路“三乱”、“三个延伸和拓展”的要求,坚决做到口子不开、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我市实现所有公路、水路基本无“三乱”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进行严格检查,狠抓落实,实现我市今年所有公路、水路基本无“三乱”的治理目标,确保我市成为首批省政府公布的所有公路、水路基本无“三乱”地市。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工作要严格执行我省出台的中小学校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加强管理,亮证、规范收费,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收费,切实巩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成果。

  7、广泛推行政务公开。今年,全市县、乡(镇)两级政权机关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重点抓好县一级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要积极推行。要把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结合起来,以抓好财务公开为重点,完善和规范村务公开。同时,要加强对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形式主义。

  8、持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今年主要抓好对市土地局、市电信局、市规划局和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的行风评议,各县区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好本地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通过行风评议,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对以前已经评议过的部门,各级纠风办要加大监督力度,注意搜集群众意见,对不正之风反弹的单位,可以采取“回头看”的方法,重新组织评议,对问题严重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全市各执法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要继续开展以“为人民服务、塑部门形象、创文明行业”为主题的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抓好文明示范窗口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服务环境。要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有效地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进一步推动文明行业创建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三、措施要求

  1、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纠风治乱是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密切党群关系,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纠风治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正确处理好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安排,做到有目标、有要求、有督促、有检查、有考核,切实把纠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市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2、认真警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今年纠风工作的具体任务分解是: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医药、技术监督、工商、物价、商务、监察等部门配合;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市农委牵头,财政、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配合;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财政、审计、物价、工商、监察等部门配合;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财政、物价、监察等部门配合;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物价、审计、监察、人行等部门配合;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公安、监察等部门配合;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由市教委牵头,物价、监察等部门配合;政务公开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行风评议工作由各被评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纠风办做好协调及测评定格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的创建文明行业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各县(区)、各部门都要根据上述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具体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确保纠风工作全面落实。今年纠风工作重点是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不断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任务,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合理分配人力物力,既要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又要把其它工作落到实处,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抓重点工作,推动各项纠风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4、坚持标本兼治,努力提高纠风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纠风工作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各种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研究从体制、法制等源头上预防、治理不正之风的途径和方法,要注意结合中央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联系我市实际,研究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薄弱点,实事求是地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纠风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纪政纪。各级纠风牵头部门和纠风办要认真履行职能,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内部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重视社会及新闻舆论的监督,把纠风工作的政策规定、目标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查处力度,特别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防、查、纠相结合,进一步推动我市纠风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