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提高社会防范机能的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做好各自治安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确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2000年9月26日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提高社会防范机能的工作意见

  今年以来,我市社会政治持续稳定,治安状况良好,一些大要案件特别是社会影响巨大的“1.21”、“3.19”系列强奸、杀人案相继告破,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增强。但是,治安形势仍比较严峻,杀人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抢劫、盗窃、伤害等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究其原因,一方面,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种社会矛盾在社会转型期变得更加复杂甚至尖锐化;另一方面,社会治安防范能力弱化,一些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识淡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综治委牵头,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全市范围内构筑治安防控网络,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走群防群治的路子,有效地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现着重从打击、防范和管理、教育等环节上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对加强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据“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运用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预防犯罪,以实现“社会治安形势得到有效控制,恶性和多发性案件逐渐减少,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治安秩序良好,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作为“保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经常过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实际,认真解决问题,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综治委的协调下,公安、教育、工商、劳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业务,认真抓好本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主动承担起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防止因工作偏差而对社会治安造成不利影响。

  二、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繁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开展工作,互相积极配合,共同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难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明确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单位和部门的职责。

  (一)公安机关

  1、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大各类刑事案件特别是在侦恶性案件的侦破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和统一行动,将违法犯罪事实已查清的犯罪嫌疑人报捕一批,劳教一批,以震慑犯罪。

  2、加强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剧毒危险物品以及公共复杂场所的管理,加强社会面控制,完善一区一警制和110接处警快速反应机制,在城区主要路段和地带加强治安巡逻。

  3、加强对旅店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基层公安机关要对辖区内的旅馆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印刷复印业、刻字业、机动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经营单位及时进行列管,建立台帐和治安管理档案,依法取缔无《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严厉打击其非法经营活动;督促特种行业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动其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治安案件。

  4、进一步加大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禁毒宣传;坚持多种侦查手段并用,多渠道地广辟线索来源,要多破案,破大案,挖团伙,打毒枭,依法严惩贩、吸毒分子,彻底摧毁毒品在我市的分销网络;以派出所为单位,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彻底摸清我市吸毒人员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逐人落实戒毒帮教措施,同时将其列入重点人口进行管理,对吸毒人员要一律实行强制戒毒,复吸的一律送劳动教养,对贩毒的,不论数量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继续组织开展好以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无毒社区”活动。

  5、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打击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公安机关要会同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全面清查、收缴淫秽色情出版物,要与辖区内的书报刊、音像制品的销售、印刷、录制、播放等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签订治安责任书,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要对全市娱乐服务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重点掌握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的娱乐服务场所的情况,适时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力争通过清查破获一批大要案,打掉一批卖淫嫖娼团伙,严肃查处一批为卖淫嫖娼提供条件的业主和为首分子;对在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内从事陪酒、陪舞、陪唱等陪侍活动的,一律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对在娱乐服务场所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对现有的娱乐服务场所,要纳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范畴,建立翔实的基础台帐,切实掌握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公安派出所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责任制,实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防并举、重在管理的工作目标。

  6、充分发挥治安岗亭和守候卡点的作用。分布在全市治安复杂地区、偏僻地段、城乡结合部和出城路口的36个治安岗亭要实行值班制度,实施“警灯工程”,形成治安防范网络,预防和堵截违法犯罪行为。

  7、加强对治安协管员、治保组织、治安联防队员的管理,建立多层次的治安联防网络和治安控制体系,增强全社会的防控能力。

  8、加强对内部单位的治安管理,以“创安”为龙头,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9、运用多种手段,广辟情报信息来源,密切掌握并及时报告影响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协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有关职能部门

  据统计分析,作案成员大多是流动人口、重点人口中的青少年,作案地点为城乡结合部、出租私房的比例也较高。因此,只要真正把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和出租私房等治安复杂部位管起来,真正把青少年教育好,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刑事案件尤其是恶性案件的上升势头。

  1、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由公安、劳动、工商、民政部门共同负责。公安机关要对车站、码头、涵洞、未竣工的建筑物、租赁房屋进行彻底清查,收容流浪乞讨人员等“三无”人员,配合民政部门予以遣送;在清查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在流动人口被打击处理后要通报原户籍地派出所;重点整治流动人口聚居地、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区以及居住在居(村)民家中的流动人口,解决宾馆、旅店、歌舞厅、美容院、洗浴中心、酒店雇佣无《暂住证》人员以及利用其中的妇女进行色情服务、卖淫活动的问题。劳动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务工的统一管理,查处聘用无暂住证人员的行为;工商部门协助公安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口中从事特种行业人员的管理,消除企业聘用未办理暂住证人员的现象;民政部门加大对流动人口中乞讨人员、拾荒人员、卜卦人员等的收容遣送工作力度。通过多管齐下,切实把流动人口管住、管好,避免失控。另外,建议借鉴、学习外地管理经验,设置流动人口集中聚居地,便于统一管理。

  2、重点人口的管理问题,由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负责,劳动、工商和妇联、工会、共青团协助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教育、改造和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劳动、工商部门在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合法经营上给予积极引导和支持;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也要做好这部分人的帮教和安置管理工作。

  3、青少年的教育问题,由教育、宣传部门负责,工商、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城管和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教育、宣传部门要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有益的精神食粮;由宣传部门牵头,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工商、妇联共同开展扫除“黄、赌、毒”和打击非法出版物工作,清除各种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精神垃圾,减少对其思想的毒害,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三)基层组织和内部单位

  1、基层组织要利用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治保组织及治保人员、调委会和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发现辖区内的身份不明、形迹可疑人员后,要及时报告属地公安派出所;把赋闲的退休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组成志愿巡逻队,义务为居民看门望锁;协助公安机关加强对出租私房的管理,防止一些违法犯罪人员藏匿其中,给社会治安带来潜在危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案件线索,为侦查破案服务;动员辖区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居民区治安防范工作,推广共建理事会等好形式,共同维护居民区的治安稳定工作;完成居民小区“亮化工程”,彻底解决居民区夜间照明问题;逐步推广使用电子防盗门,加强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物业化管理进程,规范并落实物业公司的治安防范工作;非物业化管理小区要配备治安员,实行夜间值班,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加强小区治安防范。

  2、内部单位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内部单位特别是金融、文博系统和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储存部位要落实人防、技防和物防措施,加大投入,安装电子监控设施,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充分发挥其作用,以有效预防盗窃、抢劫甚至杀人案件的发生;建立健全保卫机构,按规定配备保卫人员,重视保卫部门和保卫干部的作用,安排人员做好值班防护工作,做到制度完备、管理到位,担负起本单位内部的巡逻、守卫工作和日常的安全防范检查任务,发现违法犯罪人员,立即扭送至公安机关处理;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物防设施建设;以开展“创安”活动为契机,检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予以消除,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内部单位稳定。

  三、加强督促,严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将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市综治委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使之能发挥积极作用。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适当调整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有关单位职能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得扯皮推诿,敷衍塞责,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要及时报告。把社会治安防范的责任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待遇、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建立奖惩制度,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对没有达到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因领导不重视、造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混乱的,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工作不负责任,发生大要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者存在重大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应予以否决,并报请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取消该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的晋职晋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