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沿街各单位:

  《关于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国务院关于推行创建“放心一条街”活动的重要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深入开展,努力为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活动奠定良好基础,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报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确定我市浔阳路(四商场以东,华联商厦以西)为全国第一批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试点。为此,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在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营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促进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在我市逐步建立和完善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防范机制,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深入开展,切实保护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诚实经营光荣,制假售假可耻,优良服务高尚”的社会新风。

  二、组织领导

  不使创建活动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九江市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领导小组(两办名义另行下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志华兼任,副主任由史习敏担任,成员有刘世海、罗永真、张印官、倪国权,负责组织落实管理日常具体工作。

  三、创建目标

  1、总体目标:把浔阳路建成一条环境优良、管理有序、购物放心、服务满意、市场繁荣的现代文明商业街。

  2、街道环境氛围:

  (1)临街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无破损、无墙体剥落现象,店招用字规范,不得缺字掉字,商店柜窗设计美观,墙体门头不得乱挂横幅布幔;

  (2)亮化工程到位,街道两端建造两座标志灯牌楼,中间建起三座彩虹桥,临街高层建筑要有泛光灯或大型霓虹灯、轮廊灯装饰,店抬、门头用灯装饰;

  (3)交通秩序良好,临街禁止停放机动车辆,自行车要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停车点,禁止占道摆摊现象;

  (4)道路清洁卫生、清扫、洒水按要求到位;

  (5)杆线落地,隔离栏、电话亭、灯箱、垃圾箱、标志牌等完好无缺。

  3、商店创建标准

  参加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的商贸企业在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严格执行商品进货验收制度,所售商品进货渠道正常,有商品质量合格证明,所售商品质量合格;

  (2)秤准量足,使用的计量器具准确,符合计量法律、法规要求;

  (3)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失效商品,“三无”商品、无标识或标识不完全的商品;

  (4)商品价格合理,明码实价,无欺诈行为;

  (5)公开质量承诺,诚实守信;

  (6)保障售后服务,严格执行“三包”规定;

  (7)方便群众对商品质量服务、服务质量的投诉,并及时认真处理;

  (8)堂前店内购华环境整洁、优美,便民服务设施(电话、垃圾箱、临时休息点等)基本配套;

  (9)文明用语,热情待客。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由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浔阳路一条街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商业门点数、类别、经营品种和范围,以便分类管理与指导,完成时间:9月下旬。

  2、宣传动员:由领导小组组织浔阳路有关商贸企业,服务行业负责人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出具体要求。各临街单位应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各新闻单位也应积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经验及先进典型,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完成时间:10月中旬。

  3、培训教育:技术监督、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对商贸、服务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及“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商品真伪鉴别方法,增强质量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服务水平,自觉建立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自律机制,真正把好商品质量进货关、销售关,切实提高销售全过程的服务水准。完成时间:10月中旬以前。

  4、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实施规范化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制度切实可行的市容卫生管理制度,市政美化管理制度,街道亮化管理制度等,质量计量管理制度,商品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并报领导小组审查统一颁发;各商贸企业应建立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进货验收、上岗培训、过期失效商品处理、明码标价、店堂店貌、环境卫生等),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包括落实“三包”规定措施、大件送货服务、文明用语、质量投诉处理、服务设施配套、公开承诺等),岗位责任制(经理、柜组长、采购员、营业员、收银员等)。完成时间:10月下旬以前。

  5、硬件建设:加强硬件建设,建造一条街标志牌楼及彩虹桥(市容局负责),实施亮化工程(各门点负责),杆线落地(供电、电讯负责),护栏修饰、绿化(建设局负责),部分门面清洗、出新(各商家负责)。完成时间:11月上旬。

  6、落实责任:由创建办公室与浔阳路各有关商贸企业、服务行业按创建标准要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完成时间:10月底。

  7、检查验收:10月中旬,由创建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浔阳路有关商贸企业、服务行业按创建标准和江西省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考核验收细则(试行)办法进行初评考核,经初评达标后报请省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批准、公布。

  对初评不合格企业,要求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企业和单位,可劝其离开浔阳路经营。

  8、日常监管: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按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创建要求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故意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必要时,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九江市技术监督局
  二000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