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路交通绿化改扩工程系我市重点工程。为加快工程建设,改善五一路交通状况,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特就五一路交通绿化改扩工程拆迁腾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五一路交通绿化改扩工程拆迁腾地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政发[2000]5号文件执行。

  二、五一路交通绿化改扩工程拆迁腾地范围内的土地、建筑和构筑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腾让和拆除。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期起,五一路交通绿化改扩工程拆迁腾地范围内不准办理迁入和分、立户口手续,不准发放营业执照,不准新建、扩建、改建、装饰、出租、买卖房屋,不准办理房屋析产和土地抵押贷款手续,不准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各级各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五一路交通绿化改扩工程建设,主动为五一路交通绿化改扩工程拆迁腾地和建设排忧解难,维护五一路交通绿化改扩工程拆迁腾地和建设的正常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拆迁腾地、干扰工程建设。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影响五一路交通绿化改扩工程拆迁腾地和建设的,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