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加油站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的违法活动,规范计量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决定对本市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统一组织安装、使用加油机税控计量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加油机税控计量器安装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肖学胜任组长,傅森河、易金全、郭赣清、李志兵任副组长,周立千、吴一锋、文国安、罗别生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长沙市国税局内),周立千任办公室主任。整个安装工作由长沙市国税局牵头,市技术监督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整顿成品油市场办公室共同组织协调,实施安装有关事宜。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为确保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将各部门职责明确如下:国税部门负责安装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安装计划和税收政策的落实。同时做好加油机安装税控计量器前的累计数据摘抄和安装后有关税收事项的处理。

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安装工程队伍的组织,加油机税控计量器的安装、调试、维护和安装前后的检验工作,作好有关数据记录汇总,审查各加油站有关证照及手续。

消防部门负责对安装工作进行监督及安装过程中安全防范指导和检查验收。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供货、安装培训技术与产品质量保证、三包服务,并组建专业技术队伍负责解决加油机税控计量器在安装前后出现的技术问题。

各级公安部门要大力协助此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处理阻挠、妨碍此项工作进展的事件。

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对加油机改造和税控计量器安装的宣传工作。

三、安装步骤

全市安装工作分两阶段进行,从1999年9月至10月1日前完成我市107国道沿线加油站安装任务,在2000年2月前全面完成我市319国道及各县(市)、乡、道各加油站的安装任务。安装工作按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在整个安装工作过程中,各协作单位应服从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调度,紧密配合,以全局利益为重,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在加油机的改装过程中,各级政府和国税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应指派专人协助安装工作。各县(市)国税局在管辖范围安装过程中应认真组织,确保安装计划落实到位,技术监督部门应搞好安装前的检定工作。

(三)安装人员必须接受省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消防技术培训,并持证施工,严格按照安装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安装技术人员应及时组织处理安装中的技术问题,做到热情服务,保证质量。

(四)各加油站应根据国税部门的安装计划通知在安装前5天向当地国税部门填报《加油机税控计量器初始化登记表》,安装前必须到国税部门指定地方购置税控计量器。凡未接通知的规定加装税控计量器装置或使用税控加油机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0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对其加油机实施查封,禁止使用。

(五)凡采用油表加油的批发企业及水上加油站,此次改造工作可先采取使其加油量累计不能回零的措施予以过渡。加油机税控计量器安装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各区、县(市)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注意政策界限,严格实施安装程序,使全市加油机税控计量器的改造工作如期保质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