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说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育林基金不应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1999]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编制普通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布日期:1999-03-04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市国税发[1999]5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03-04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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