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5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居民委托代建房屋契税征免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公布日期:1999-03-03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晋地税农发[1999]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03-0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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